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审核及现场核查,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以及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公告名称企业(2家)、撤销行业规范公告资格的企业(14家)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9日前反馈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及电话:艾崇 010-68205360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
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pdf
2.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名称的企业名单.pdf
4.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pdf
5.撤销《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pdf
6.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pdf
7.撤销《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名单.pdf
8.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