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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05 10:09:14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弱项,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推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城市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在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补齐“毛细血管”。加快老旧破损、混错接管网改造,推动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提升管网建设质量。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污泥填埋,鼓励用地紧张的大中城市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处置模式,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后可用于土地利用。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地级以上城市依法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按照中央部署、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要求,推进方案落地实施。完善收费政策,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运行成本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设计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严防“半拉子工程”。拓宽投入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发挥中央企业在项目建设运维方面的龙头带领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全流程监管能力建设,严把管材质量,推广“厂网一体化”的运营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