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司 聂志强
电话:(010)65645780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hw@meescc.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