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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财政:五措并举 加大力度助力企业加速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4-21 14:59:37   来源:湖北省财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驰援支持下,武汉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好转,按下了生产生活“启动键”。武汉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市财政部门迅速行动,五措并举,全方位助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有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惠企政策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按照“早谋划、早着手、早实施”要求,3月17日,及时制发了《关于切实落实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财税支持政策的通知》,梳理归纳了疫情期间中央、省、市出台的15条财税扶持政策,第一时间督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及各区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抓紧落实复工复产支持政策,推进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要求,为发挥政策效应,加快专项优惠贷款落地,积极做好后期财政贴息基础工作,市财政部门与人行武汉营管部建立横向工作机制,明确申报对象、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并组织各区财政部门强化工作协调和落实,促进银企对接。截至2020年4月1日,累计向151家名单重点企业发放244笔优惠贷款161.31亿元。


  二、积极兑现支持复工复产专项资金

  对纳入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的项目,统筹使用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等方式,建立财政资金绿色通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疫情爆发初期,按照省防疫指挥部要求,紧急调度资金4000万元,支持重点医药物资生产企业武汉协卓卫生用品公司开足马力、扩大产能,加急生产抗疫防护用品,保障全省防疫需求。针对武汉市疫情防控中急需解决的快速检测、临床救治和心理干预、环境保护等问题,安排科技研发资金930万元,分两批下达22个应急攻关项目。及时启动市级2020年度培育企业行动,安排资金25750万元,对1801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贴,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


  三、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出台《关于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意见》,通过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采取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正向激励等政策措施,引导支持武汉市融资担保机构,强化政策性担保业务,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在风险补偿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在发生风险时先按省再担保集团40%、融资担保机构30%、合作银行20%、注册地所在区财政10%的分担比例进行代偿。针对融资担保机构分担30%风险代偿部分,市财政再分担其中的10%风险代偿,融资担保机构仅需承担20%的风险代偿。二是在保费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融资担保对象被列为武汉市直接服务疫情防控企业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免收担保费,其他武汉市小微企业减半收取担保费,市财政给予融资担保机构1%的保费补贴。三是在正向激励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自然年度累计对武汉市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达到其净资产6倍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5%。经测算,落实上述政策,可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规模100亿元,可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目前,首单、首批政策性担保贷款39户,2.83亿元即将落地。


  四、加强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制定《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就武汉首期200亿元贷款规模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的确定和分发、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审核与发放、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监督与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对符合贷款支持条件的企业,银行提供利率不高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期限不低于1年的优惠贷款,并采取快速审批流程。原则上单户企业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制造业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鼓励银行积极发放低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贷款。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入纾困资金支持名单企业获得本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贷款,武汉市均给予100%贴息,最长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采取“先付后贴”,即:企业先行支付利息,经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拨付给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上。


  五、落实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政策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鼓励全市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载体平台减免疫情期间的承租企业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市级试点示范科创小微企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照政策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