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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3-17 16:55:36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变废为宝,人人有责。为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为普洱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们真诚地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入手,树牢垃圾分类意识,充分理解开展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等概念,把文明意识、环保观念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广泛传播垃圾分类相关知识,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争做垃圾分类践行者。我们应牢固树立公共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勇做先行者,争当排头兵,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生活习惯,将垃圾准确分类、准确投放至分类垃圾箱,长期坚持,形成自觉。
 
  争做垃圾分类监督者。我们不仅要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也要争做垃圾分类的推动者,当好监督员、劝导员,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让更多的人行动起来,争当垃圾分类践行者,凝聚起保护环境、共建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
 
  争做绿色生活倡导者。我们应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争做节水、节电、节约用纸,抵制餐桌浪费的节能践行者;争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的绿色消费践行者;争做公交、骑行、节能用车的绿色出行践行者等;争做爱护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购买、不使用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呵护者。
 
  市民朋友们,垃圾分类,看似小事情,实则大文明。为了普洱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让我们积极响应倡议,立即行动起来,齐出一份力、共担一份责,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成为垃圾分类的行动者、绿色生活的实践者,共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体现文明普洱新风尚,展示文明普洱新风采。


 
  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