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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部署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

发布时间:2020-02-15 11:24:46   来源:应急管理部    浏览次数:

2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安全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要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防控风险等级,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湖北和疫情较重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分区域细化实化实施方案,稳妥组织复工复产;其他地区要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同时,全面推动企业尽快进入正常生产状态。央企、国企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全面评估安全状况,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持一事一处理,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颇和极端做法。


通知强调,要强化精准施策,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重点单位安全运行。组织力量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区等实行点对点开展上门安全指导服务,完善内部防控机制,严格酒精、强氧化剂、医用氧气、电热毯等使用安全。指导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仓储企业做好酒精、无纺布等易燃易爆品监测防护,临时转产企业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要加大居民小区、员工宿舍等的燃气、用电安全宣传巡查力度,指导帮助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企业和农资企业以及保运转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列出清单、逐项消除,确保风险受控、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要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执法与服务方式方法,推行在线审批、数字监管,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隐患突出、安全基础较差的不放心地区和企业,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远程“会诊”、上门现场指导服务,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消除;对重点岗位人员、新录用人员,组织线上免费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掌握基本安全技能,严防一上岗就出事。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更加精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高度关注近期全国大范围雨雪过程,加强分析研判和预案演练,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责任和基层群防群治责任,强化重点防范应对措施。针对南方地区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要严密落实火源管控和火患治理责任,加强火情监测预警,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