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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强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确保收集运送贮存安全

发布时间:2020-02-05 16:42:47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月4日表示,疫情发生后,该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建立防控机制,全力以赴加强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从1月20日开始,该省生态环境部门已累计对1080余家医疗机构,和10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了现场指导,确保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过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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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应急监测、饮用水源地保护、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等环境监管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育奎介绍,疫情发生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紧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建立防控机制,全力以赴加强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每日汇总陕西各地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密切关注、准确掌握全省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目前,陕西省10个设区市各有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总处置能力149吨/天。1月20日至2月3日,全省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989.43吨,其中各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所有疫情医疗废物做到当日收集、当日转运、当日处置,共计41.06吨。


为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做好辖区内空气、医疗废水、城镇污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监测,实时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监测数据,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此外,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密切关注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置情况,与卫生健康、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准确掌握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确保出水达标。


下一步,陕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严格落实中省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完善应对措施,持续做好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全力抓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应急监测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