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按照健全首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今年拟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此外,审议北京市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待大会审议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后,采取京津冀三地人大协同监督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