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有关通知,为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进一步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有效提升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现向全省各界遴选一批专家,向商务部推荐,为今后对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开展现场评审等工作储备人才(建立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家分类
专家分为4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财务专家和行业管理专家。
二、专家条件
专家应具有中等以上学历,达到与其技术职称或职务相一致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在相关领域或行业中从业经历不少于5年,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口碑,有较充裕时间参加评审工作,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其他入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熟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标准、规范;
(二)生态环境保护:从事污水油液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大气噪声环境污染控制等环境工程领域工作,熟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规范;
(三)财务:从事财务、会计等领域工作,拥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熟悉财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行业管理: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专家推荐
省商务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专家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4类专家人数比例按1:1:1:2,遴选确定10-20名专家推荐人选。专家应填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评审专家申请表》,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020年1月13日前,提交到省商务厅(将相关材料发44124182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0898-65351653。
附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评审专家申请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20年1月2日
附件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评审专家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2寸免冠照片粘贴处(可直接使用电子照片) | |||
籍 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常住省市 | 专业领域 | |||||
身份证号 | 在职□ 退休□ | |||||
联系地址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职 称 |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 单位电话 | |||||
学习经历 | 起止时间 | 学校名称 | 专业 | 学位 | ||
工作简历 | ||||||
专业领域主要工作业绩及研究成果 | ||||||
受过何种奖励、荣誉称号 | ||||||
个人承诺 | 本人确认上述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工作中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人将认真对待评审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评审工作中保证公正公平,廉洁自律,对评审意见负责,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相关证书、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