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环资〔2019〕10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促进产业集聚,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4号)。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确定了一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的名单,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资源,优化方案
基地建设过程中,各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做好资源整合,优化建设方案,发挥各方优势,有序推进辖区内基地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动态管理
各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基地建设提出时间进度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实施动态管理;基地建设管理单位要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抓紧推进基地内项目建设,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基地建设任务的完成。
三、评估验收,经验推广
基地建设期满后,各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基地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提出明确的评估验收结论,并及时上报,评估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基地备案资格;同时,要对基地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促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典型模式的交流与推广,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杨尚宝
电 话:010-68505568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 王文远
电 话:010-6820536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