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落实省政府在我省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30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戴巍;
联系电话:0571-28885051;电子邮箱15350623@qq.com
附件:《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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