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经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验收材料进行了复核,初步确定了通过验收和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4月16日-4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4月22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三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8552879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传真:010-58934756
附件1: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名单
附件2: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名单
宜昌市
佛山市
临沂市
梧州市
丽江市
附件2
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
铜仁市
广州市
延吉市
长春市
库尔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