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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5 08:54:14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确保目录的顺利实施,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以下简称《释义》)。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释义》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条例》的立法精神,参考了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对《目录》所涉及的产品范围、种类进行了阐述,有助于更好的贯彻执行《目录》。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或环资司子站,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释义》提出意见建议。或将意见发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发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循环经济发展处),邮编:100824

电子邮箱:xhjjc@ndrc.gov.cn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释义(征求意见稿)

 

一、电冰箱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及其他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容积≤800

升)。电冰箱指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冰箱,是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采用消耗电能的手段来制冷,并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

 

(二)目录产品释义

电冰箱的种类很多,一般按其内冷却、用途、气候环境、外形、放置方式制冷方式分类。《目录》按照产品用途进行分类。冷藏冷冻箱(柜):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藏室,适用于储藏不须冷冻的物品,并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冻室,适用于需要在-18℃或-18℃以下保存的冷冻物品和储存冷冻物品。

 

冷冻箱(柜):一个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等于或低于-18℃的物品放入箱内,这些间室温度上升,不高于-18℃。该类型冰箱至少有一间为冷冻室,并能按规定储藏物品,可有冷冻物品储藏室。

 

冷藏箱(柜):一个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其中至少有一个冷藏室。该类型冰箱至少有一个间室是冷藏室,用以储藏不需冻结的物品,其温度应保持在 0℃以上。该类型冰箱可以具有冷却室、制冰室、冷冻特品储藏室、冰温室,但是它没有冷冻室。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

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非压缩式电冰箱及容积小于 50 升的电冰箱

 

二、空气调节器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一拖多空调器等制冷量在 14000W 及以下(一拖多空调时,按室外机制冷量计算)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具。空气调节器是一种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空气调节器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湿用的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它们可被组装在一个箱壳内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空调器一般由制冷系统、空气循环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箱体 4 部分组成。

 

(二)目录产品释义

空气调节器一般可按结构形式分为整体式、分体式和一拖多空调器三种。按功能分为冷风型、热泵型、冷风除湿型、冷风热泵除湿型、热泵辅助电热型等。按冷却方式分为水冷式和空气冷却式。《目录》按照产品结构形式进行分类。

 

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是指自身带有冷、热源装置的空调机,称为独立式空调机。分为窗式、穿墙式等。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是一种连接在一起工作的空调,即其冷凝器在室外而蒸发器装在室内。这种分体式空调设备无送风管,在每个空调区域(例如,每个房间)利用一台独立的 蒸发器来调节温度。通常分体式空调是一台室外机对应一台或多台室内机,室内机分为挂壁式、落地式等多种安装方式。一拖多空调器:是一种向多个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它主要是一台室外机组与多于一台的室内机组相连接,可以实现多室内机组同时工作、部分室内机组同时工作或单独室内机组工作的组合体系统。

 

三、吸油烟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深型吸排油烟机、欧式塔型吸排油烟机、侧吸式吸排油烟机和其他安装在炉灶上部,用于收集、处理被污染空气的电动器具。吸油烟机主要由机壳、集烟罩、叶轮、电机、风道和控制部件等几大部分组成。

 

(二)目录产品释义

吸油烟机按照外形特征可分为薄型、深型、塔型和侧吸型四种类型。按式样结构分为欧式、中式、近吸式(侧吸式)几类。按吸气方式分为顶吸式和侧吸式(含斜吸式),按积停沥油方式可分为双油路、三油路,按净化空气的方式可分为是脱油外排式和吸附净化内循环式。《目录》按照产品外形特征分类并列举。

 

四、洗衣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脱水机及其他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干衣量≤10 公斤)。洗衣机是指利用电能驱动,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此类设备用于清洗衣物、制成品等。一般配有浆式搅拌器或旋转滚筒,使液体在衣物中保持环流。

 

(二)目录产品释义

按照产品工作原理分为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此外,还有其他方式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如超声波洗衣机、电磁去污洗衣机、活性氧去污洗衣机、臭氧洗衣机、离子洗衣机等。《目录》按照产品工作原理进行分类。波轮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浸没于洗涤水中,依靠波轮连续转动或定时正反向转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放在滚筒内,部分浸于水中,依靠滚筒连续转动或定时正反向转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浸没于洗涤水中,依靠搅拌叶往复运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脱水机:依靠机械作用除掉被洗涤物中水分的器具。

 

五、电热水器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储水式电热水器、快热式电热水器和其他将电能转换为热能,并将热能传递给水,使水产生一定温度的器具(容量≤500 升)。电热水器是指通过电加热管将电能转化为热能,并将热能传递给水,使水加热至低于沸点温度的器具。储水式电热水器由外壳、加热管、内胆、保温层、镁棒、漏电保护插头(器)、温控器、安全阀、混水阀、PCB 板等零部件组成。快热式电热水器由外壳、加热器、电路控制板、温控器、限温器、水流开关,进出水管等零部件构成。

 

(二)目录产品释义

储水式电热水器:是指在一个容器内将水加热的固定式器具,它可长期或临时贮存热水,并装有控制或限制水温的装置。主要包括的类型有:密闭式热水器、水槽供水式热水器、水箱式热水器、出口敞开式热水器。快热式电热水器:当水流过器具时加热水的驻立式器具。主要分为出口敞开式和出口封闭式。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

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咖啡壶、电水壶、煮蛋器、热水售卖机等具备液体加热功能的液体加热器和商业售卖机。

 

六、燃气热水器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以燃气作为燃料,通过燃烧加热方式将热量传递到流经热交换器的冷水中以达到制备热水目的的一种燃气用具(热负荷≤70kw)。燃气热水器包括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容积式热水器。产品基本结构为:排烟罩、热交换器、燃烧器、控制器、阀门和电池盒。

 

(二)目录产品释义

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是内部具有储热水的容器并作为热水器整体的一部分的热水器,其额定热负荷小于或等于 50kW、储水容积小于 500 升。燃气快速热水器是内容不具有储热水的容器的热水器,其额定热负荷小于或等于 70kW。

 

七、打印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和其他与计算机联机工作或利用云打印平台,将数字信息转换成文字和图像并以硬拷贝形式输出的设备,包括以打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 张/分钟)。打印机是指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网络、平台式扫描仪等来源接收数据,通过诸如激光、喷墨、点阵或热敏打印等方法,在印刷(打印)介质上打印正文、字符或图像的设备,含设备本体及耗材。

 

(二)目录产品释义

打印机按打印字符结构,分全形字打印机和点阵字符打印机;按一行字在纸上形成的方式,分串式打印机与行式打印机;按所采用的技术,分喷墨式、热敏式、激光式、针式等打印机。《目录》主要按照产品采用技术分类。激光打印机:一种非击打式打印机,通过指向感光表面上的激光束先生产管理潜像,然后用加色剂显现出来再转移固定到纸上。喷墨打印机:一种非击打式打印机,其中字符是由透射在纸上的墨粒或墨点构成。针式打印机:按机械击打打印媒体的方式进行打印的一种打印

机。 热敏打印机:一种非击打式打印机,其中字符是通过将加热元件直接加在热敏纸上,或是将色带上的墨熔化到普通纸上而打印出来的。多功能一体机:具有打印、扫描、复印或传真等多功能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产品。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

1)打印头针数大于等于 48 的针式打印机。

2)打印幅面小于 A6 的针式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八、复印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静电复印机、喷墨复印机和其他用各种不同成像过程产生原稿复印品的设备,包括以复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 张/分钟)。复印机是从书写、绘制或印刷的原稿得到等倍、放大或缩小的复印品的设备,含设备本体及耗材。复印机由光导材料构成的感光鼓上形成静电图像,通过显影,让墨粉吸附在静电图像上,再转印到复印纸上,通过定影形成文字图像的复印品。

 

(二)目录产品释义

静电复印机:采用静电方式具有复印功能的办公设备

喷墨复印机:采用喷墨方式具有复印功能的办公设备。

多功能一体机:具有打印、扫描、复印或传真等多功能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产品。

 

九、传真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利用扫描和光电变换技术,把文字、图表、相片等静止图像变换成电信号发送出去,接收时以记录形式获取复制稿的通信终端设备,包括以传真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传真机是一种图像再现设备,含设备本体及耗材,其功能是传送或接收图文信息。这类机器必须能够将图像原件的数据通过电信网络传送到同类设备上。

 

(二)目录产品释义

传真机通过扫描即将需要发送的文件并转化为一系列黑白点信息,该信息再转化为声频信号并通过传统电话线进行传送。接收方的传真机收到信号后,会将相应的点信息打印出来,形成与原发送文件相同的复印件。

 

十、电视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 电视机、背投电视机、移动电视接收终端及其他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的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电视机是指用于信号显示的电视接收装置,被设计用来接收、显示、播放由地面、有线、卫星或网络传输的模拟和/或数字彩色电视广播信号的,由电源供电的电子产品,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及遥控器。

 

(二)目录产品释义

电视机可以按照色彩、尺寸、信号类型、观看角度、成像原理、技术原理、显示比例进行分类,《目录》主要按照产品的成像原理进行分类。虽然因成像原理不同,电视机可分为多种,但都是可以接收广播电视信号,能解调并能输出或重现广播电视信号的设备。判定电视机的标准是确定此产品是否具有高频调谐器和遥控器。高频头是接收高频信号和解调出视频信息核心装置,一般分为数字信号高频头(简称数字高频头)和模拟信号高频头(简称模拟高频头),就是接受电视信号的调谐及高频信号放大器。

 

十一、监视器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监视器、液晶监视器等由显示器件为核心组成的图像输出设备(不含高频头)。监视器是指将视频信号转换为光图像信号,用图示的方法显示已处理数据的图像输出设备。

 

(二)目录产品释义

监视器按材质分为 CRT、DLP、LCD、LED、OLED 等,按照用途分为专用和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监视器和其他监视器两大类,也可细分为安防监视器、监控监视器、广电监视器、工业监视器、电脑监视器等。专用或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监视器多作为计算机的输入输出设备。可分为 CRT、LCD 等多种。它是一种将一定的电子文件通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再反射到人眼的显示工具。接口要求仅有 VGA、DVI-D 或 HDMI 接口。其他监视器主要用于计算机的 I/O 设备以外的所有监视器。接口可以包含 VGA、DVI-D、HDMI 接口,也可以具有 S 端子和其他电视接口。

 

十二、微型计算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机)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含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信息事务处理实体。微型计算机是微型计算机系统的简称。也称为微机或电脑。是在微型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外部设备和软件构成的实体。《目录》包括其中的台式和便携式两种。一个完整的微型计算机系统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大部分。硬件系统由运算器、控制器、存储器( 含内存、外存和缓存)、各种输入输出设备组成。

 

(二)目录产品释义

台式微型计算机:适合单个用户在固定台面环境条件下使用用于信息事务处理的一般用途微型机,包括主板、CPU、内存、显卡、硬盘、机箱(含电源)等主要部件。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以便携性为显著特点,采用机芯一体化设计,利用平板显示器件显示,可使用电池供电工作,功能及扩展能力与台式机近似的微型机。此类微型机常常采用蛤壳式结构上部为平板显示器件,下部为主机,通常又称为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台式微型计算机的一种,它的芯片、主板与显示器集成在一起。平板电脑:也叫平板计算机,无须翻盖、没有实体键盘、大小不等、但功能完整的电脑。其构成组件与笔记本电脑基本相同。 掌上电脑(PDA):是一种运行在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内嵌式应用软件之上的、小巧、轻便、易带、实用、价廉的手持式计算设备。

 

十三、移动通信手持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 GSM 手持机、CDMA 手持机、SCDMA 手持机、3G 手持机、4G 手持机、小灵通等手持式的,通过蜂窝网络的电磁波发送或接收两地讲话或其他声音、图像、数据的设备。移动通信手持机指体积小,适合于手持,能够独立支持电信业务和/或承载业务的移动设备。它包括SIM 卡和移动设备。手持机外观上一般都应该包括至少一个液晶显示屏和一套按键(采用触摸屏的手机减少了按键)。

 

(二)目录产品释义

移动通信手持机可以按照外观、操作方式、操作系统、制式进行分类。《目录》主要按照产品制式进行分类。虽然制式不同,但都是能够通过蜂窝网络的电磁波独立支持电信业务和/或承载业务的移动设备。判定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标准是要确定此产品是否具有 SIM 卡和键盘(包括触摸屏形式的键盘)。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

本目录产品不包括具有定位、简单通话等功能的可穿戴产品。

 

十四、电话单机

(一)产品范围及定义

目录产品范围包括 PSTN 普通电话机、网络电话机(IP 电话机)、特种电话机和其他通信中实现声能与电能相互转换的用户设备。电话单机是将声音转换成可以传送到另一台设备的信号,在接收信号后又可将信号转换成声音的用户终端通信设备。

 

(二)目录产品释义

PSTN 普通电话机:是联入 PSTN 公共交换电话网络的电话机,包括固定电话和无绳电话。网络电话机(IP 电话机):通过互联网实现呼叫和通话的用户终端设备。特种电话机:是联入非 PSTN 公共交换电话网络的电话机,包括保密电话机、井下电话机、船用电话机、安全防爆电话机、潜水员电话机、野战电话机等。

来源: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