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开展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联系。
联系人:杜博
电 话:010-85093759
传 真:010-85093749
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名单.docx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企业名单.docx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