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修订形成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电话:010-68205363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