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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行业出新规,于10月1日执行!

发布时间:2019-10-08 17:17:45   来源:再塑宝    浏览次数:

今年上半年,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铅酸电池回收标准文件《GB/T 37281-2019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文末有完整版),该标准文件由骆驼股份、双登集团、理士电源、超威电源、华富储能、天能电池等单位共同起草,归口单位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新国标当下风口中,经销商可能最关注的应该是之前广为热议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当时这份制度文件对铅蓄电池企业的产品循环回收提出了要求,废电池开始进入全面的管制阶段。

此次废电池新国标的颁布,释放了两个信号:


一、要求生产企业“销一收一”,以后的电池换新模式可能就是以旧换新了!也就是卖出多少新电池,就要回收多少废旧电池,这对于实力终端经销商来说是好事情,卖的多,回收的就多,盈利机会就越多。


二、废电池新国标4.2-4.6对于回收商在收集、暂时贮存、运输、集中贮存以及转移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废电池回收今后基本按照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回收处理,采用“自主回收、联合回收、委托回收”的方式。


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确需要生产企业对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负责,但是并不是所有电池生产企业都要建自己的回收厂、冶炼厂。


有人说:今后废电池回收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缩小,甚至办了证也没有用了!这都是谣言!


标准也明确提出除了自主回收,还有联合回收和委托回收两种方式,这就需要和回收企业合作回收。这样的话,既可以减少电池企业的成本,也可以保证回收企业的生存空间。


所以,回收企业也不必陷入恐慌情绪,办理的危废证还是有用的!


在正规标准的驱动下,无人回收的情况将全面好转,此外,一些品牌的电池经销商,也会作为废电池回收环节的参与者,逐步成为新的回收中间商!目前已经有品牌和冶炼厂直接签协议,经销商的货源直接交给冶炼厂。


另外行业迎来两大重大好消息:


1、近日,国家宣布降准,将有9000亿资金投资到企业中,不包括房地产,这意味着诸如蓄电池这类制造业企业,将迎来继续存活的供给血液,市场活力将提升!


2、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在对付款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这大大缩减了电池等配套企业的回款账期,极大避免了资金链的短缺,保障了产能供给和经销商权益。


附:《GB/T 37281-2019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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