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满月”之际,首张垃圾分类“月考”成绩单正式出炉。
截止到7月26日,上海湿垃圾日均清运量比上月增加了15%,比去年年底增加了82%,可回收物增加了10%,干垃圾则下降了11.7%。
截至6月底,全市已改造1.7万个分类投放点,更新完善道路废物箱标识4万余只。分类收运体系基本形成,全市配置及涂装湿垃圾车1090余辆、干垃圾车近3200辆、有害垃圾车80辆以及可回收物回收车154辆,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8778个、可回收物中转站138个、可回收物集散场8个。
与取得的成绩相呼应,上海城管执法系统也公布了《条例》实施一个月来,发现的问题清单。
投放环节,上海城管共检查居住小区、宾馆、商场、餐饮企业等单位34985家。针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环节,共检查作业企业490家次,个人18171人次。
期间,针对生活垃圾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共教育劝阻相对人13506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8655起,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872起。
梳理案件不难发现,未按规定设置容器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占比超过97%。商场楼宇问题依然集中,但呈现好转趋势,与之相比,学校及培训机构发现的问题明显增多。
针对前期检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大型商场、商务楼宇、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下阶段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8月启动第二轮全覆盖执法检查工作。
针对目前出现的,个别居民和单位随意倾倒堆放垃圾的现象,特别是个别沿街餐饮商铺违规向公共垃圾桶倾倒餐厨垃圾的现象,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也将同步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针对此类现象,城管部门可以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