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垃圾分类的一系列政策出台。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6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于2019年1月通过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表明政府已经意识到垃圾分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此次垃圾分类重视程度之高、推广力度之大超出预期,对于垃圾分类前端制造、中端收运、后端处置等固废产业链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固废处置全产业链都将受益。
事件驱动垃圾分类加速推进
作为垃圾生产大国,我国早在2004年即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垃圾制造大国。据统计,目前我国垃圾年生产量为4亿吨左右,并以每年8%的速度递增。随着城市生活垃圾的与日俱增,众多城市面临着“垃圾围城”的窘境,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作为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重要前端举措,大力推行垃圾分类迫在眉睫。
近日,各部门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响应号召。2019年6月6日,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各城市垃圾分类进程做出明确规定,垃圾分类立法进程不断加速,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将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
据《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环境防治年报》统计,2017年,我国202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达20194.4万吨。其中上海垃圾产生量为899.5万吨,位居第二,仅次于北京。同时,鉴于上海的门户地位,相较而言更高的群众素质,将上海作为垃圾试点城市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性。
2019年1月上海市颁布《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个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罚5万元,被誉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条例。此项条例意味着上海正式步入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时代。
按照上海现行的垃圾分类标准,日常生活垃圾共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等)和有害垃圾(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较容易区分,湿垃圾基本包含各类食物、瓜皮果核、花卉绿植等易腐烂的垃圾(粽叶、椰子壳等硬果壳,以及榴莲核、菠萝蜜核等硬果实除外,其虽可降解,但因其目前不适合作为湿垃圾进行末端处置而被归类于干垃圾),干垃圾则是除上述三种垃圾外的其他垃圾。
在现行垃圾分类标准的基础上,上海通过改造分类垃圾箱房/分类投放点、配置专用干/湿垃圾车、建设“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以及加强末端的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等手段,已初步实现了垃圾分类流程的规划落实,并为下一步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全覆盖做好了准备。
与上海不同,在前端分类环节,深圳市将垃圾分为废弃玻璃、金属、塑料、纸张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废旧家具、废旧织物、年花年桔、果蔬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九大分流体系,并有针对性地推出不同的处理方案,其处罚措施也将更为严厉。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规定,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最高将被处以一千元罚款,而单位违反规定,最高将罚款五万。
行业前景湿垃圾处理设施必不可少
我国垃圾分类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当时主要是通过废品回收行业回收玻璃、电池等有价值的回收物,但民众意识缺乏,垃圾回收效率低下。2000年4月,国家建设部首次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但由于监管力度薄弱、公众意识欠缺等原因,截至2008年,深圳、杭州、南京、桂林、广州、厦门6个试点城市垃圾分类率都未超过15%,其中深圳、杭州、南京、桂林4个试点城市分类比例不足5%。
此后,广州、上海等试点城市开始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推行垃圾不落地收运模式、建立绿色账户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我国垃圾分类缺乏刚性约束和制度规范,垃圾分类工作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在住建部印发的《通知》中,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分为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点,到2020年考核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考核范围才覆盖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力图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2018年,全国餐厨垃圾产生量达到10800万吨,即使根据十三五规划,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44万吨/日,处理率也仅为12%,大量的餐厨垃圾并未得到处理,更不用说居民端产生的厨余垃圾。
仅上海市,到2020年就存在几千吨/日的处理需求。2018年上海市湿垃圾分离量为4400吨/日,如果市内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湿垃圾分离量可能有更大的增长,而到目前湿垃圾处理设施实际投运规模极小,老港(1000吨/日)、松江(500吨/日)等共计3350吨/日的项目均还在建设期,根据上海绿化市容局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7000吨/日,仍有较大的处理缺口。
目前,46个重点城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在逐步建立,已配备了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近5000辆,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近1000辆。垃圾分类过程中最大的痛点在于分类与运输环节的不衔接,导致“先分后混”现象。因此《通知》强调要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但目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短板依然存在,各重点城市还将投入213亿元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满足垃圾分类处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