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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标准发布 填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领域标准的空白

发布时间:2018-02-28 10:57:32   来源:    浏览次数: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垃圾排量逐年加大,乱倒乱放现象严重,农村垃圾何去何从开始困扰着农民的日常生活。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均有迅速增长,但问题仍旧严峻,探索仍在继续。

  2018年1月,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由省农办牵头组织,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等单位共同制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这是我国首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省级地方标准,填补了该领域标准的空白,为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走上规范化道路提供保障,该标准已于2月18日正式实施。

  以浙江省为代表的不少地方,是当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一个缩影,对其他地方的探索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

  农村垃圾处理短板凸显

  随着乡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各种现代工业生产的日用消费品普及,必然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大量生活垃圾无序丢弃或露天堆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不仅占用土地、破坏景观,而且还传播疾病,影响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

  我国目前有村庄320多万个,生活在乡村的人口数量大约6亿。垃圾处理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不但会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而且关系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我国垃圾污染防治“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一直以来都将垃圾污染防治的重点放在城市,农村的短板凸显。

  成绩与国家政策探索路径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均有迅速增长。2016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60%,较专项治理开始前的2014年增长了20%。

  成效显著,但仍有不少村庄没有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2017年初,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发布了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再次强调,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

  《方案》提出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扔乱放的问题。

  三年行动计划正在酝酿中

  据悉,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三年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到2020年90%的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得到处理。

  “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对于一些设施不足,或者没有设施的城市加紧补短板,逐步使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的水平。目前初步考虑是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争取到2020年达到50%。”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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