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我们去餐厅吃饭,如果桌上的菜没吃完,一定是能打包的先打包,带回家继续吃,不能打包的餐厅才会当成厨余处理;但是台湾现在的法律,变成是只要没吃完,就全部先倒进厨余桶,然后再从厨余桶里去捞有什么剩菜,结果变得什么都不能吃。」台湾资源再生协会荣誉理事长蔡敏行透过这样的比喻,说明台湾在重《废弃物清理法》、轻《资源回收再利用法》的现况下,根本不利推动循环经济。
蔡敏行从民国70年代即投入资源再生领域,在成功大学资源工程学系担任教授期间,就与产业界展开合作,对国内和国际间开发废弃物回收后转化为可再利用物资的技术发展,多有深入研究。他指出,循环经济是指动脉产业(一般制造业与服务业)与静脉产业(再生产业)的接轨互动,构成一个循环链,如同人体的血液系统。而政府的角色就是心臟,循环顺畅的动静脉需要强而有力的心臟,通畅的循环经济环境则需要政府有效且完整的政策。
最令蔡敏行感叹的是,台湾曾经跟上潮流,环保署在民国86年开始推动资源回收「四合一政策」,让我们的垃圾每日人均清运量从当时的1.143公斤,降到目前的0.38公斤。看起来垃圾减量绩效达55%,应该转换出将近400万吨的资源,然而这些资源是否回到了动脉产业?产生的经济效益如何?却是个疑问。
蔡敏行指出,资源回收四合一这项政策的立意是为了垃圾减量,对循环经济而言并不完整。也就是说虽然已经达到垃圾减量的目的,却没有相对应的技术、设备及管理将资源物有效再生作为产品,如此半调子的政策效果与日本及欧盟等先进国家相比,在循环经济的完整度仍有待加强。
除了法令,政府单位的多头马车也是个大问题。蔡敏行指出,台湾目前包括国内生产与国外进口,所有投入社会的各类物资,分别由相对应的部会主管机关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像光是大宗物资进口,就有农产品归农委会、金属塬料归经济部,生医产业的化学品又归科技部。然而这些物资经过消费之后,产生的废弃物数量不亚于投入量,其清运管理和政策订定却只有环保署负责。环保署最重要的职责是维护环境品质及卫生,并不是发展产业,所以国内再生产业才会停滞不前,让台湾民间的技术能量无法充份发挥,真是太可惜了!
蔡敏行疾唿,中央绝对需要一个权责高于各部会、能够跨部会统筹及推动循环经济政策的单位,确实掌握投入社会的国内生产及进口物资的物质流;再加上能明确区分资源与废弃物的基本母法,让资源能够货畅其流,回到可发挥价值的生产链上;「从源头做起,这样才符合循环经济的基本精神」。
长按关注微信:atcrrorg
更多精彩内容,有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