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从洛阳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自今年6月份启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报废工作以来,洛阳市共淘汰报废黄标车及老旧车28770辆,超额完成洛阳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淘汰报废2.1万辆的目标任务。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今年,国家、省全面启动黄标车淘汰工作,6月27日,洛阳市召开2014年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为鼓励黄标车车主提前对车辆进行淘汰,洛阳市下发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鼓励黄标车车主提前对车辆进行淘汰。《细则》提出,今年7月起,在洛阳市城市区内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黄标车淘汰后将获得相应补贴,明年12月31日后再淘汰的不能享受补贴。
按照载客车和载货车的7种车型,补贴标准800元至1.8万元不等。各县(市)也参照该细则制定了本辖区的补贴政策。此外,为促进统筹协作,保证工作效果,洛阳市还专门成立了由商务局牵头,公安、环保等多部门组成的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整体负责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报废工作。
据介绍,黄标车是指污染排放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故称黄标车。据测算,1辆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一排放标准、7辆国二排放标准、14辆国三排放标准、28辆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所排放的污染;老旧车主要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