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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被拟定为山东循环经济示范县 发展生态经济

发布时间:2014-12-12 21:25:04   来源:鲁网    浏览次数: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获悉,菏泽市单县被拟定为“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县”,成为山东省首批拟定的10个循环经济示范县之一。
 
  据了解,为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和基本方式,按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依靠循环经济来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成本,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提高县(市、区)环境友好水平、资源节约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质量,由山东省经信委组织的“省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于今年10月中旬开始。
 
  按照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省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申报的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区)创建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研究,拟确定单县等10个县(市)并进行了公示。
 
  近年来,单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启动建设了循环经济产业生态园区。拉长资源循环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该县七成以上企业建立了“生态、资源型循环经济链”,其中过半企业将这一产业链延至终端,70%以上的“废物”得到了再利用,年增效益非常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