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近期发布《关于拟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市验收。
自2007年被批准为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以来,我市围绕解决重化工业城市能源、资源约束等突出问题,从地域、产业、企业、社会等多个层面探索实践发展循环经济,初步建立了具有荆门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培育形成了以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为代表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发展模式、以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和荆襄磷化循环产业园等为代表的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国宝桥米和钟祥彭墩等为代表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在全国具有较好的推广意义。
此次验收自去年7月开始,通过试点自查、省级预验收、第三方评估、国家认定发布等严格程序,对试点单位进行全面验收。我市将试点以来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形成了客观详实、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的自查报告,并于去年10月30日通过了由省发改委等部门以及专家组织的预验收。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把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于荆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构筑较为完善的循环产业、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建设和保护、消费保障等五大体系,提高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