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将率先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体系并出台《福田区循环经济评价指引办法(暂行)》,对福田的园区、楼宇、商场、项目等作出客观、科学的评分和等级划分,并按照等级分别给予奖励或帮助,扎实推动中心城区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循环利用。
记者昨天从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获悉,该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体系包括《园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楼宇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商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和《循环经济项目评价标准》。福田区循环经济评价指引办法则对循环经济评价范围和依据、组织实施、标识管理、激励和监督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
社会主体可选择参与园区、楼宇、商场、项目四类循环经济评价。其中园区、楼宇、商场分别依据福田《园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楼宇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商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作出评分,按得分划分为三星、二星、一星、达标、不达标五个等级;辖区循环经济项目则依据《循环经济项目评价标准》作出评分,按得分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取得一星级及以上的循环经济园区、楼宇、商场和取得B级及以上的循环经济项目,获颁发福田区循环经济标识,且可申请1万元专项奖励(循环经济其他类)。二星级以上或者A级可参评循环经济示范,按得分高低择优评定,获评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楼宇、示范商场和示范项目可申请20万元专项奖励(循环经济示范类)。评级为达标、不达标或者C级的,发整改建议书,推动企业有针对性地从强化管理、应用绿色技术、实施节能改造、循环利用等方面着手实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