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生产者履责示范试点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评审工作组制定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5月12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pdf
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