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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工作组征集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15:39:3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废旧电池国家标准工作组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委会(SAC/TC297/SC4)批复成立,秘书处设在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废旧电池领域回收利用标准化工作。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国家标准组成员,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  征集范围

与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领域有关的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认证检测机构、管理部门及用户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  成员条件

1、应为废电池回收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相关标准化工作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4、熟悉和热心本领域标准化工作,遵守专家工作组章程,积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专家组成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如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优先考虑参与过标准制修订及参加过标准培训的人员;

6、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  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候选人填写《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工作成员登记表》(见附件);

2、成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成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将粘贴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成员登记表,于2020年4月30日前邮寄至联盟秘书处(或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同时将成员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以“单位名称-成员姓名”命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4、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工作组组成名单,并报上级审批;

5、所有申报材料均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  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公寓H座2102

邮编:100101

联系人:董悦

电话:18511280415

电子邮箱:dongyue@atcrr.org


附件: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工作组成员登记表.docx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委会

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