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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办公厅关于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5-01-21 16:05:07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浏览次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
企业名单公示

  
  依据《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有关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行业协会和专家组现场审核,现将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三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1月1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846
  
  电话:010-68205680  传真:010-66017178
  
  电子邮箱:XFPSQGYC@miit.gov.cn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298  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箱:csc@mep.gov.cn
  
  附件: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