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于2014年8月25日收到北京市民政局(京民社许准成字【2014】807号)行政许可正式批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审核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副本,并准许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核准的社团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特此通告!
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