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2017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湖南省长沙市入选全国46个垃圾分类试点重点城市之一。
近年来,长沙加快改革、加强试点、创新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探索出一套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于一体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逐渐成为长沙人民的“新时尚”。
2018年,长沙市生活垃圾总量首次出现了减量拐点,年度总量较上年度减少13.59%,2019年的总量较上一年度控量基数再减少4.6%。截至目前,长沙全市小区投放四分类垃圾桶18万余只,发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桶33万余只,主次干道更换两分类垃圾桶7000余组,配备小区分类运输车1100余台,全市改造新建厨余垃圾站82座,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危废处理中心,可回收体系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
加强制度实施 推动全民参与
今年10月1日,《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的制度化、法治化,为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迎来绿色发展的新一轮热潮。
为了提升新出台《条例》的知晓度和执行力,长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例》执法实施月”专项行动。宣传引导期间,长沙市指导各区县配备入户宣传员、桶边指导员、分类督导员,通过对居民入户宣讲、桶边指导、专项督导,提升居民家庭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准确率,同时打造垃圾分类样板,涌现了市直机关大院、清水塘社区、长郡梅溪湖中学等一批示范单位。在劝导查纠阶段,全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其他环节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在长沙高新区,执法宣传宣讲小组深入步步高梅溪新天地、麓谷公园、尖山湖公园、雷锋纪念馆等重点区域,设置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条例》及垃圾分类投放知识,引导市民深入了解并参与垃圾分类。
截至10月底,长沙市累计进行《条例》“五进”宣传宣讲1009次,设点宣传367次,对单位(门店)实施垃圾分类检查5914家次,下达责令整改396起,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09起。
完善设施设备 促进硬件升级
为适应垃圾分类的新要求,长沙市制定了全面升级生活垃圾中端转运系统的计划,将转运系统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部分,打造了全新的2.0版本,老旧垃圾站点成为长沙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
长沙芙蓉区农园路与高家坡路交会处的厨余垃圾收集站,过去是“厨余、其他垃圾”混装地坑式垃圾站,地面污渍大、气味难闻,改造之后,不仅新设置了能容纳6—8吨垃圾、全密封式厨余垃圾箱,还配备生物除臭剂自动喷淋装置,箱体的监控屏幕实时显示总重、温度、作业压力等数据。经过初步压缩处置后,清运车辆及时开展清运,运输效率提升了2至3倍,做到了垃圾“不过夜”;荷花园街道附近的老式垃圾站则被改造为功能齐全的可回收物分拣站,分拣员24小时接收居民送来的可回收物,按照纸类、橡胶、废塑料、纺织品、电子元件、玻璃、金属七大类进行分类,同时还可预约上门进行回收。目前每天的收运量是一吨多,回收的垃圾将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
除了垃圾站升级,收运不同类别垃圾的车辆也有了外观和作业线路上的区分。在长沙,拥有GPS定位功能的运输车辆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市固废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环卫工作全面信息化、智能化运行管理。垃圾处理厂对运抵的垃圾车,也会进行垃圾成分的检查识别,对不达标的厨余垃圾进行溯源交办。
2019年,长沙市级财政共投入1.5亿元,推进垃圾收集车、公共垃圾站以及公共卫生间的“环卫设施三改”项目。长沙市城管执法局编制了“三改”技术指导手册,对公共垃圾站的除臭系统、地面防渗措施等进行明确规范,避免站内污水、垃圾渗滤液、臭气等二次污染,统一规范全市公共垃圾站、环卫车辆的标识标牌和夜间指示灯箱配置。2019年,全市完成改造厨余垃圾站82座,建成垃圾分拣中心98座。
健全处置体系 实现资源利用
如今,长沙市日清洁焚烧生活垃圾6000余吨,日收集处理餐厨垃圾1000余吨,建成了日处理能力20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完备,能力充足,为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最新国家标准,厨余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三类。对于此类垃圾的分类处置利用,长沙市探索出了一套卓有成效的“长沙经验”:餐厨垃圾实行政府特许经营,经专业公司专用车辆上门收集后,运往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处理;家庭厨余垃圾经居民分类投放、物业或社区保洁分类收集、厨余垃圾收集站(点)分类存储转运后,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他厨余垃圾主要是农贸市场果蔬垃圾,采取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就近就地处理,条件不具备的运往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垃圾回收之后,将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处理,通过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分离油品、供热制冷等多种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厂每天焚烧生活垃圾6000吨,每3吨垃圾焚烧产生的电量相当于1吨煤,每天发电200万度。目前,污泥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二期项目正在建设,计划2021年6月建成投产。届时,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将达到1万吨/日,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除此之外,长沙市同时推进农贸市场果蔬垃圾等其他厨余垃圾处置不出场,因地制宜建设资源化利用项目。在有害垃圾处理方面,长沙市拥有国家发改委规划的全国31个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一,可以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大类中的43大类危废物,拥有焚烧、物化、安全填埋“三位一体”废物处置设施设备,年处置能力5.7万吨。对于可回收物,长沙市拥有回收公司1200余家,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300余家,回收体系更加完善。
下一步,长沙市将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力保障、全面提效,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力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标、管理提档、源头提质、法治提效,构建更加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打造更加绿色环保、文明和谐、宜居幸福的品质长沙。
数据来源: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