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下午,2019年杭州市“公述民评”电视现场问政活动第三场如期举行。
本场问政以“垃圾分类是否精准协同”为主题,重点聚焦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以及垃圾减量工作等内容。
一、如何推动垃圾分类投放更到位?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于今年8月15日正式公布实施。至今,各地的垃圾桶等硬件配备是否齐全?居民的垃圾分类投放是否到位了呢?
现场曝光的视频显示,上城区南星街道金色家园小区仅在每层楼的楼道口配备了灰色垃圾桶,居民仍在混合投放生活垃圾。上城区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整改,规范垃圾桶设置,发动居民主动参与,同时由物业进行开袋检查和二次分拣。
对于已经设置了四色垃圾桶的小区,乱投垃圾的现象依然存在。西湖区翠苑三区居民就反映,小区的垃圾分类无人监管,垃圾分类投放全靠居民觉悟。“今年我们要求全区的垃圾投放点,都要定时定点、有人管理。”西湖区相关负责人回应说,回去之后将加强检查,切实压实管理责任,并加大宣传力度。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小区实施定时定点投放一定要征求群众的意见,小区里2/3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实施,要规范科学设置垃圾投放点位,还要加强环境监管,小区的环境才会改善。
此外,视频还曝光了智能垃圾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江干区圆梦园小区的智能垃圾箱,就没有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运。江干区负责人对此回应,“接下来会对辖区内设置的智能回收箱逐一进行排查,发现类似的问题马上整改。”同时,积极推进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对低价值的可回收物品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二、如何更有效处理大件垃圾?
在拱墅德胜新村小区内,临时大件垃圾堆放点因为垃圾堆积量太大,有些已倾倒在小区道路上,小区居民叫苦不迭。拱墅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争取在明后两天把德胜新村大件垃圾堆放点上的垃圾清理完毕,根据实际情况对堆放点外围因地适宜进行整改,并做好全区面上的大件垃圾清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
没有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小区,物业也不负责处理,居民直接将装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堆在小区绿化带里,甚至垃圾桶上。滨江区南岸晶都小区的一位居民无奈地表示,“没有堆放点位,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物业也没有提供相应的帮助,只能自己找人来拉走。”滨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对小区的排摸,想办法推动大件垃圾堆放点落地;对于无法落地的小区,要在街道设置集中的大件垃圾处理点,加强日常管理,减少对居民生活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除了大件装修垃圾,农贸市场每天产生大量的生鲜垃圾,其收集处理存在什么问题?“公述民评”记者调查发现,在余杭区的一家农贸市场,虽然商户按照市场方要求配备了双色垃圾桶,但桶内垃圾并没有进行有效分类。余杭区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在加大刚性执法力度、压实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开展宣传教育和鼓励督查,真正让个体工商户养成分类习惯。此外,还要积极推行生鲜垃圾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备,减少生鲜垃圾二次污染。
三、 如何更好实现垃圾减量?
杭州城市建设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公述民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西湖区、江干区的一些在建工地却屡屡遭遇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工程建筑垃圾清运没有得到有效监管。
杭州市渣土办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容易产生建筑垃圾偷倒行为主要包括,居民房屋装修、店面装修等产生的装修垃圾和建设工地施工中产生的工程垃圾两种情况。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实时监控,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通过黑名单、信用扣分等形式加强监管。市城管局负责人补充,要尽量在每个城区设立一个建筑垃圾处置点,做好资源化利用,同时做好居民小区相关信息公示,此外还要通过联合执法,做到合力共治。
对于偷运建筑垃圾车辆存在的车牌遮挡等行为,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现场回应,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并配合做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号牌污损遮挡行为。
“责任心很重要,如果没有责任心,什么事都做不来。”在点评嘉宾杨欣看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关键在于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而且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务实管用,不要过度追求“高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