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青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7日下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出台了《青岛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方案显示,2021年底,青岛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100%达标率,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根据方案,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为70%,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2020年底,力争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为100%,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4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99%以上。
2021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为100%,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建立农户源头按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的“二分法”进行分类。村镇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和炉渣垃圾“4+1”分类法进行分类。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和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有害垃圾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包括食物残渣、菜根、菜叶,动物蹄、角、瓜皮、果屑、蛋壳、鱼鳞、蛋壳、毛发等。
干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污染的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每户配备一组两格式或两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村按每100户配置1辆分格式电动三轮车或手推车;配备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满足分类要求的专用运输车。
无收集车村应在收集点分别设置分类收集桶,蓝色垃圾桶用于可回收物,绿色垃圾桶用于湿垃圾,灰色垃圾桶用于干垃圾,红色垃圾桶用于有害垃圾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