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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对垃圾发电予以补贴” 财政部回复

发布时间:2019-10-18 10:17:19   来源:财政部网站    浏览次数:

财政部网站发布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43号建议的答复》(财建函〔2019〕61号),就全国人大代表王毅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关于保障垃圾处理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作出答复。


《答复》说,近年来,为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指导各地优化布局选址,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落地建设。


在固定电价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快速发展。目前我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均持续领跑全球。2016年~2019年,中央财政共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超过3000亿元,其中用于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项目)378亿元,占比12%。


但需明确的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政策属于能源政策,设立目的是解决能源结构问题,而非环保政策;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央层面有专门的政策和支出途径,近年来中央财政支出力度都是不断增大的。


关于对垃圾发电项目予以补贴的问题,《答复》说,“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行业协会等方面认真研究,一方面,我们拟对已有项目延续现有补贴政策;另一方面,考虑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效率低、生态效益欠佳等情况,将逐步减少新增项目纳入补贴范围的比例,引导通过垃圾处理费等市场化方式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予以支持。


《答复》说,“下一步,我们拟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进行调整,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直接确认符合补贴要求的项目及对应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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