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46个先行先试的重点城市之一,深圳的垃圾分类已经提上日程。
近日,深圳启动了“垃圾分类”立法审议,其中,关于“随袋收费”的内容被很多人解读为必须购买指定的垃圾袋,那到底是不是这样呢?
近日提请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今后,生活垃圾处理或将实施“谁产生谁付费和差别化收费”,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收费制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随袋征收是按量计费的一种方式,也是深圳今后可能探索的方向,但并不意味着居民要购置专用的垃圾袋。
广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雷:实际上在条例草案里面没有明确说居民要购置专用的垃圾袋,只是说未来要建立一个生活垃圾处理费按量计征、按质计价这样一个制度。
据了解,深圳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达18000吨/日,现有5座焚烧发电厂和3座卫生填埋场,总设计处理能力共14025吨/日,垃圾处理设施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相关负责人表示,收费制度调整后,市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低于现行随水费征收的模式。
广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雷:现在是随水费征收,就是用水用得多,一般来讲垃圾就会产生得多,但是它不一定是绝对的。随袋征收可能比随水费征收更直观,那么垃圾产生得少或者是垃圾分类分得好,就可以少支付垃圾处理费,反之就要多支付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