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在国家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情况下,7月1日起上海已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据了解江苏地区也不示弱,9月1日起江苏省无锡市也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策,您们准备好了吗?小编带您了解一下江苏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现状、政策法规及地方优秀企业。
一、江苏地区垃圾分类政策法规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要求,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不断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资源回收利用,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2017年10月25日江苏省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
《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的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达到60%以上;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之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实施区域
国家确定的重点城市城区范围,包括南京市、苏州市;鼓励其他设区市、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强制分类要求
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的强制分类类别。未纳入强制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有害垃圾暂存、收运、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废规定进行操作,对于一次性或周期性产生大量有害垃圾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需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有害垃圾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置。
对可回收物积极推行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其他收运服务单位对可回收物回收后,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餐厨垃圾废弃物暂存点需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等。餐厨废弃物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运输、处理的监控。
(二)、《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之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1、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南京市、苏州市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其他地区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实施“三分类”。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收运等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2、动员全民参与
开展、推广宣传教育,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收运等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三)、《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
1、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投放收运体系
各地要按照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标识易懂、规格适宜、设计美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新改扩建的住宅工程,应按照相关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收集房、垃圾转运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各地要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的规范化改造,配置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统一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2、健全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
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3、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处理处置体系
按照“苏南、苏中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苏北地区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和卫生填埋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加强运营监管,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4、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5、建立健全垃圾源头控制体系
加强社会引导和政策支持,探索地方立法,逐步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
(四)、《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强化统筹协调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地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健全法规标准
推动尽快出台《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小区)评价标准、镇村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和相关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3、加大支持力度
各地要制定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和收费政策,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低值废品回收的成本补贴机制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标识制度与使用标准,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措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项目。
4、创新体制机制
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5、突出考核问题
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一评价体系,并将其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人居环境奖、省优秀管理城市等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据小编了解江苏省各地区目前在紧锣密鼓的开展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个地方也在不断推出相应的政策法规,比如2019年5月30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了《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9年9月1日实施。
《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对于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合同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自行管理的办公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站场、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为责任人; 公路、城市道路及其人行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所有权人或者其他实际管理人为责任人。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公示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投放方式、投放时间等;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依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 指导、监督责任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移交符合要求的收集、运输单位。
《无锡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重点提出了减量和循环利用,在该条款中指出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进行回收。鼓励单位和个人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生产者、销售者、快递企业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措施对其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及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居民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设置便民回收网点,建立预约回收平台,公开交易目录及价格,开展定点回收和上门回收等服务。
在《无锡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移交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收集、运输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1、南京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据了解,截止2018年年底,南京城区已有1000余个住宅小区、2000余个单位启动和开展垃圾分类,全市各区都建立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收运专线和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平台。但全市还没有成规模的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餐厨垃圾从分类、收运到处置尚未形成“闭环”。不过,这种尴尬有望在今年被打破。溧水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高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及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均计划年内建成。下一步,南京还将继续推进栖霞餐厨垃圾处理厂、六合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江南餐厨垃圾处理厂等一批大型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其他地方不同的是,“乡下”着实走在了“城里”前头。农村是“熟人社会”,村民对正面激励和荣誉奖励比较敏感,垃圾分类从“推着走”逐渐过渡到“主动干”。南京市部分村庄实施“垃圾分类积分”正向激励措施,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实施,农民参与积极性高,较其他地区,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走在了中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前列。
2、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苏州市早在2000年就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了,截止到今天已有19年的历史了,苏州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面也做出了相应的成绩,有些方法或许可以借鉴。双塔街道滚绣坊社区内的木杏新村是一个老新村,他们针对垃圾分类采取的做法就很接地气。社区定期都会举办环保活动邀请居民们参加,通过互动和垃圾分类宣传,现在已有不少居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这项工作。比如去超市减少购买塑料袋或自带购物袋,倒垃圾前先留心把自家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等,对家中自来水的使用也进一步环保循环。这些生活中细微的改善都是居民们对木杏新村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所做的贡献。
3、徐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据了解,至2018年年底,徐州市实施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将达到564个、企事业单位达到827家,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将分别达到45%和35%以上。同时力争在2018年底前,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属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徐州生活垃圾回收以“智换站”为主,居民可将自家生活垃圾与蔬菜进行等价“智换”,不仅能将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变废为宝。
4、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无锡市在印发《无锡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后,每200户配备一名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入户宣传。目前在小区内实施线上线下垃圾分类回收。针对老年人选择进行线下宣传,比如当他们分类正确后,分发一些垃圾袋、分类垃圾桶作为奖励,针对年轻人则通过社区APP、网站等线上渠道,进行玩扔垃圾小游戏,积攒积分换奖励的激励行动。针对孩子和学生,准备通过学校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期待当孩子学会接受垃圾分类后,带动父母等家人加入,切实推进垃圾分类。
三、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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