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已经建成较为成熟的垃圾分类体系,且垃圾分类对垃圾产生和垃圾清运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日本自2000年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后,生活垃圾产量逐年递减,年清运量由2000年的5483万吨降低至2016年的4317万吨,人均排放量由1.19kg降低至0.93kg每人每天。我国是人口大国,同时也是垃圾生产大国,全国每年预计产生约4.5亿吨的垃圾,对环境产生巨大的负担,我国推进垃圾分类制度迫在眉睫。
住建部等9部委联合发文,全面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建设
2019年6月11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通知》指出,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截至到2019年7月1日,134家中央单位、27家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已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已配备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近5000辆,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近1000辆;各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覆盖家庭已超过1900万次,参与的志愿者累计超过70万。住建部将继续投入213亿元,城市垃圾分类建设全面展开。
2019年6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对特定条款进行了修正,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共六章九十一条,修订草案共九章一百零九条。
此次固废法大修重点内容有:增设垃圾分类制度,根据产生者付费原则实施差别化垃圾收费制度,固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强调废物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增加餐厨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将垃圾分类制度纳入法规体系中,将增强垃圾分类制度执行的强制力,有利于更有效的推动城乡垃圾分类制度,足以证明我国政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决心,垃圾分类领域投资前景十分可观。
我国生活垃圾负担严重,发达国家已经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制度
我国是人口大国,相应产生的垃圾量也较其他国家更多,截至2018年底,我国人口数量已经达到13.95亿人,随着民众消费水平的不断增长、生活垃圾的生产量持续走高,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全国每天产生的垃圾超过百万吨。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呈现持续增长化、分散化的趋势。
根据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202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2亿吨,同比增长7.13%。这仅是大、中城市的垃圾产生量已经超过2亿吨,还有1500多个县城产生接近0.7亿吨的垃圾,按照城镇常住人口比例测算,全国生活垃圾生产量将超过4.5亿吨。(注:由于生态环境部暂未公布2018年大中型生活垃圾产生量,图内2018年数据为预测值,全国垃圾产生量为根据人口比重测算而得。)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我国垃圾清运量为21520.9万吨,同比增长5.69%,预计在国家加大生活垃圾清运投入,政策推动垃圾处理的情况下,2018年垃圾清运量将会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全国垃圾清运量约为2.29亿吨。从数据上看,我国生活垃圾清运能力远远小于生活垃圾生产能力,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加重环境治理负担。
在发达国家,垃圾分类制度已经建立需求且取得一定效果。日本垃圾分类制度已推行40余年,2000年起提倡3R原则:减量化(reducing),再利用(reusing)和再循环(recycling),至今垃圾分类卓有成效,主要归因于其法律体系完善、回收制度健全、经济激励挂钩、居民宣传教育较好。
目前日本形成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大件垃圾和资源垃圾四分类垃圾分类体系,但由于标准不同,有些地方的垃圾分类数量达到20种以上,德岛县的上胜町更是分到了13类45种。由于经济发展情况和垃圾分类等资源化的推进,2000年后日本生活垃圾产量逐年递减,年清运量由2000年的5483万吨降低至2016年的4317万吨,人均排放量由1.19kg降低至0.93kg每人每天。
美国地大物博,对“减量化”的需求远不如日本迫切,美国环保署发布的《可持续性物质管理进展报告》显示美国主要采用填埋、回收、堆肥、焚烧方式对垃圾进行处臵,分别占比52.5%、25.8%、8.9%、12.8%。由于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生活垃圾分类相对简单,但注重垃圾的回收利用。每个家庭和公共场所设臵有三色垃圾桶用于收集可回收物、可堆肥物和填埋物,有毒有害物品禁止放入垃圾桶中,必须按照规定放入指定的回收渠道,大件废弃物通常可打电话给垃圾回收公司派人专门上门收取。分类后的垃圾会有专门的垃圾回收公司按照固定日期收取,居民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垃圾清运费”。
垃圾分类46城先行,无害化处理利国利民
参考发达国家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完善的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和具备垃圾分类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执行措施。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的逐渐增多,对环境保护压力的逐渐增大,国家层面对垃圾分类建设也变得愈发重视,早在2003年,我国便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垃圾分类体系,垃圾分类标准不明。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尚处于初步阶段,不具备有效约束力,且缺乏具体的执行措施等原因,垃圾分类体系并没有很好的开展建设。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国家层面开始频繁出台政策促进我国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开展。
人口体量越大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越多,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前十大生活垃圾产生城市均为人口重型城市,其中上海市人口数量超过2000万,北京市、广州市、深圳市、西安市、成都市和武汉市人口数量均在1000万人以上,全国十大城市产生生活垃圾量为5685.8万吨,占统计的202个大、中型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28.2%。
生活垃圾分类原则上也是从人口重型城市出发,现在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人口数量较多的、生活垃圾问题急需解决的大型城市出发,建立垃圾分类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后在向全国范围内的地级城市推广,接下来再建成全国范围内的,城乡村镇一体化的垃圾分类体系。垃圾分类先行城市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等。
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最有效手段。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不仅可以减少垃圾的清运量和最终处理量,减轻末端处理压力,而且能够回收利用垃圾中的资源,提高处理效率,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