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具备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基础:(1)人均收入及居民素质显著提升;(2)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垃圾分类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更将对固废产业链利润的重新分配和体系化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发展初期监管是关键,既需要发改、住建、市容、公安、商务及环保等多个部门统筹配合,也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
分类制度给固废产业链带来市场增量,重点关注盈利能力
垃圾分类将进一步推动:(1)相关环卫设备车、中转站、垃圾箱的更新换代:2019-2020年增量市场共约84亿元、2021-2025年每年平均约40亿。(2)提高焚烧热值:幅度为30-40%,若以0.4元/度上网电价计,项目盈利将提升15-20元/吨;控制二噁英排放:分类后,降幅可达80%。(3)利好餐厨垃圾处理:该类项目盈利的核心在于监管强度及附加值部分如生物柴油销售水平,垃圾强制分类有助于提升餐饮企业垃圾收运质量;增加厨余垃圾处置市场投资及运营需求:增量投资建设市场为588亿元,增量运营空间143亿元/年。(4)促进千亿产值再生资源领域规范化、体系化发展及利润的重新分配:“拾荒者”将被替代、“小作坊”将开启供给侧改革、“经销商”盈利将被压缩。
生活方式变化带动新增消费,厨余垃圾处理器及互联网+收运有望受益
(1)厨余垃圾处理器有着使用便捷、节省时间、避免二次污染等多方面优势,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垃圾分类制度提升使用需求的情况下,我们预计2020及2025年的市场需求有望分别达到85及273亿元。(2)在垃圾分类政策要求“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情况下,“996”上班族对于垃圾分类后的投放“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我国的居住习惯和饮食习惯也进一步激发了对上门回收垃圾的需求。互联网+收运模式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但仍需找到适合的成熟的商业模式,以平台搭建渠道压低人工成本或如何获取纵向产业链盈利差是关键。
垃圾分类攻坚战为何在2019年打响
1.1垃圾分类既对产业有影响,更涉及社会治理
目前,我国已具备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基础:(1)人均收入及居民素质显著提升;(2)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回顾历史,虽然我国垃圾分类制度从2000年便开始尝试推广,而且期间对部分试点城市还进行补贴鼓励,但实施效果却并不明显。其原因在于,一方面是公民素质和垃圾分类意识跟不上,公众垃圾分类参与率低下;另一方面则是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尚不健全,“先分后混”现象频出,前端的垃圾分类做了无用功。
居民素质提高是垃圾分类制度成败的关键。居民素质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均收入和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带动了居民素质的提高;同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发强烈,这为垃圾分类制度的推广提供了先决条件。回顾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的历史,其多在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时(1万美元)开始颁布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法律,并建立相应的收运处置体系。
收运体系和末端处置设施的完善是垃圾分类全面推广的必要条件。固废产业经过“十二五”、“十三五”的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我国年化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15亿吨,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73%,无论从收运体系及无害化处置方式上,已经具备较高的水平。
(1)收运体系方面:在城镇化和市场化承前启后推动的情况下,2015-2019.4,环卫市场化运营首年服务金额累计1340亿元;
(2)末端处置设施方面: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在早期卫生填埋的带动下开始增长,而随着房地产周期上行,填埋产能扩张受限,垃圾减量化成为行业新的发展方向;焚烧处置的优势逐步显现并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持续扩张,目前储备的垃圾焚烧产能已达82.85万吨/日(根据E20环境平台截至2018年10月的统计数据),已超过“十三五”规划明确的59.14万吨/日的产能要求。
未来,精细化处置是未来固废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全社会生产、生活规范水平提升也是大势所趋,同时亦涉及社会治理范畴,而前端的重要抓手便是垃圾分类制度。虽然,国家在《“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也规定了202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的指标要求,但在行业处置精细化程度方面,中国距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差距。垃圾分类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更将对固废产业链利润的重新分配和体系化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发展初期监管是关键,既需要发改、住建、市容、公安、商务及环保等多个部门统筹配合,也需要调动社会各界的主观能动性。当前,中国面临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认为,推动垃圾分类制度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1.2极致的日本,国际上是怎么进行垃圾分类的
日本和美国的垃圾分类均较为成熟,但是其运行模式有显著不同:美国的垃圾分类模式相对简单,一般仅将垃圾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等两到三种类别;而日本则有着全球最精细的垃圾分类模式,规定了有多达几十余种不同类别的垃圾可以分类回收。
美国垃圾分类:有效果,不显著
美国的垃圾分类要求相对简单,一般只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危险废物等三类,传统的垃圾分类教育大多也只列出可以回收的各类物品;同时,美国各地也采用了如垃圾区别收费、垃圾分类奖罚、饮料瓶抵押金、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的实施。
但是美国整体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仍存在一定不足,垃圾的回收比例占比在近年来并未有进一步的提高,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美国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没有足够的普及,仅有部分州和地区的民众垃圾分类意识有所提升,但整体的垃圾分类习惯并没有很好地养成;二是垃圾分类意识不足带来了末端垃圾分类不完善,导致高额的成本发生在垃圾回收分拣环节,这也进一步影响了美国垃圾分类和后续处置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因此美国的垃圾回收利用的比例一直并未有明显的提高。
日本垃圾分类:严苛到极致
初期,日本实行垃圾分类的目的之一是从源头规避垃圾焚烧“二噁英”的排放水平;后期,日本在2000年提出建设循环型社会,提倡3R(Reduce:减少排放,Reuse:重新使用,Recycle:再循环利用)原则,目前已经初见成效。日本固废处理推行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能源利用、最终处置路线,其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日本的垃圾分类措施执行效果较好,原因在于:
(1)日本居民从小接受垃圾分类教育,素质和意识较高;
(2)日本配套垃圾收、储、运及处置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3)不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或乱扔垃圾,将面临巨额的罚款甚至刑罚。
日本有着十分严格的垃圾分类要求。日本各地区对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存在一定的不同,特定地区的垃圾分类划分多达36种,大多数地区的分类在4~10种。日本同时对垃圾收运的时间也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如日本静冈县长泉町,一周有两次可以扔可燃垃圾;每月分别有两次可以扔不可燃垃圾、塑料瓶、有害垃圾或资源垃圾;每周三可以扔塑料垃圾;而家电回收需要消费者承担金额包括运费,如电视机回收利用费为2700日元。
1.3上海垃圾强制分类打头炮:这次真的不一样
政府端:中央高层重视,政策加码,推进力度空前
2019年6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自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提质改革总体方案》并提出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以来,国家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制度的健全和推广。从2016年底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再到日前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是该项工作持续推进的重要助力。
国家层面明确方向,地方层面细化实施,垃圾分类政策不断加码。截止2018年12月31日,46个重点城市均已公布了实施方案,其中有41个城市已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从立法上看,16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2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立法计划,2017年以来,厦门、西宁、广州、重庆、太原等地分别发布了垃圾分类地方性立法,上海市人大二次会议已表决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垃圾分类”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纳入上海法治框架。
住建部日前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垃圾分类的推进目标,即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至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通知》同时提出各地级城市应于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等具体要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进一步提速。
政府端已经通过持续的政策加码指明了垃圾分类发展的方向,各地仍将持续加大对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力度和投入,而作为垃圾分类实际的执行者——居民,则需要“会分类,愿分类”,才能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制度的全面实现。
社会端:“愿”分类稳步提升,“会”分类仍需努力
分类意愿已逐步提升,分类方法仍需优化改进。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绿色生活需求的增加,居民垃圾分类的意愿已有显著改观。根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的统计显示,约95%的市民已支持垃圾分类,但是由于分类制度不够健全,以及分类体系不够完善等多方面原因,公民对于垃圾“愿分却不会分”,真正分类的市民仅占20%左右。在分类制度逐步优化落地的过程中,如何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分类体系是垃圾分类进一步推广完善的重中之重。
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上海市政府也在积极运用各方渠道指导居民如何正确的进行垃圾分类:一方面通过各类宣传措施(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张贴海报等)科普垃圾分类的方法,另一方面通过“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设立“垃圾分类查询”平台,通过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帮助居民完成正确的垃圾分类。
按照上海现行的垃圾分类标准,日常生活垃圾共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等)和有害垃圾(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较容易区分,湿垃圾基本包含各类食物、瓜皮果核、花卉绿植等易腐烂的垃圾(粽叶、椰子壳等硬果壳,以及榴莲核、菠萝蜜核等硬果实除外,其虽可降解,但因其目前不适合作为湿垃圾进行末端处置而被归类于干垃圾),干垃圾则是除上述三种垃圾外的其他垃圾。
在现行垃圾分类标准的基础上,上海通过改造分类垃圾箱房/分类投放点、配置专用干/湿垃圾车、建设“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以及加强末端的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等手段,已初步实现了垃圾分类流程的规划落实,并为下一步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全覆盖做好了准备。
垃圾分类的全面实行可以带来怎样的市场增量?我们认为可从两方面分析:固废行业的市场增量以及居民日常生活市场增量:
(1)从固废行业的市场增量来看,我们认为有四个细分方向有望受益于垃圾分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环卫设备(更新周期、新型设备、智能化),垃圾焚烧细分(热值提升、解决二噁英问题),餐厨及厨余处置市场(餐厨收运渠道理顺,厨余量增),再生资源回收(利益流回正规渠道);
(2)从居民日常生活市场增量来看,家用垃圾处理器的渗透(“嫌麻烦”人群的最优选)以及上门回收垃圾模式的普及(“996”族的无奈之选)有望成为新的发展热点。
垃圾分类给固废产业带来市场变革
2.1环卫设备:分类补充+更新周期促进市场需求
环卫装备行业发展与城市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水平不断提高,叠加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我国环卫装备行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中国专用汽车行业月度数据服务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环卫车辆产量从2010年的3.32万辆增长至2018年10.70万辆,年均增长率达15%。
在环卫车产量稳步增长的过程中,仅有的两次增速为负均是由于排放标准提升致使抢装现象发生所致(2015年和2018年)。往后看,我们认为政策对环卫车更新优化的支持力度不减,环卫装备的水平和更新换代仍将持续,叠加行业发展过程中特定事件(新能源、垃圾分类等)对产销量的刺激,环卫车以及环卫设备的需求仍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我们将进一步从机械化率提升以及环卫车辆更新换代需求、新能源环卫车替代需求以及垃圾分类设备需求等三个方面对环卫设备的新增需求进行进一步测算。
(1)机械化率提升以及环卫车辆自然更新换代需求
在需求和政策的双重推动下,我国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稳步增长。截止2017年,我国城市环卫专用车辆总数达到22.8万台,同比增速17.57%,2011年起增速始终维持在10%以上,近三年则维持在17%的水平;县城环卫专用车辆总数达到5.46万台,同比增速达18%。
机械化率稳步提升,更新换代需求逐年增长。通过历年环卫专用车辆的设备总数,我们可以推算出每年新增的环卫专用车辆;我国2017年城市机械化清扫率为65.01%,假设我国2020年可达到发达国家80%的机械化清扫率,我国2018-20年每年新增的环卫车需求仍将进一步增长;假设每年新增的环卫专用车辆的使用年限为6年,到达使用年限约有80%的达限车辆将被更新替代,则2020年的环卫车辆更新需求约为11903辆,且未来仍将进一步保持增长态势。
(2)新能源环卫车推动替代需求
新能源汽车有着无污染、低噪音、运营成本较低等特点,相较于在环卫行业常用的柴油车而言,上述特点的优势更为明显,因此从国家到各个地方都在积极推动新能源环卫车替代传统柴油环卫车。根据一汽解放商用车开发院的预估,2020年重点区域新增纯电动环卫车的比例有望达到80%,预计销量为1.2万辆;我们假设新能源环卫车的单价高于普通环卫车达40万元/辆,则2020年的新增新能源环卫车市场有望达48亿元。
(3)垃圾分类制度刺激设备新增需求
根据《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需在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这也是之前阻碍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一大阻力。根据上海市制定的垃圾分类规划,除了在环卫收运车方面的设备更新需求,还需对分类垃圾箱房、中转站、湿垃圾专用集装箱等设施进行新建和更新,故我们将进一步对除环卫收运车之外的环卫设施建设需求进行测算。
核心假设:
1) 假设设施建设的成本和各城市的垃圾产生量相关,我们以2017年各城市的垃圾产生量和已有环卫设施为基础进行进一步测算;
2) 根据2017年城乡统计年鉴中对各省常住人口和垃圾产生量的数据统计,我们可以测算出各个省市的人均垃圾产生量,再通过46个重点城市2017年和2018年的常住人口情况可以推算出46个重点城市2017年的垃圾产生量和2018年的垃圾产生增量;
3) 假设对于2017年已有的环卫设施更新的单位投资成本为100元/吨,对2018-2020年新增的环卫设施新建的单位投资成本为1000元/吨(根据城乡统计年鉴中上海市2017年新增的市容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增的清运量测算得出)。
通过上述测算过程得出,如果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可以按规划要求顺利完成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则2019-2020年潜在的环卫设备投资需求约为84亿元。进一步分析,随着2025年地级城市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完善,如果按照46个重点城市的建设和投资进度,我们预计2021-2025年每年新增的环卫设备投资需求在40亿左右。
2.2垃圾焚烧:热值将提升,源头控制“二噁英”
对于垃圾焚烧来说,垃圾分类有两大益处:
(1)提高焚烧热值,实现协同效应。
我国湿垃圾在生活垃圾中占比和含水率双高,垃圾分类可以有效降低生活垃圾整体含水率。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的高含水率主要是由厨余垃圾未分选造成。根据深圳市环科院和同济大学共同的研究,我国食品废物(即一般条件下的湿垃圾)本身含水率高,且在生活垃圾中的占比过半,从而提高生活垃圾整体的含水率。通过垃圾分类将湿垃圾分离,可以非常有效的降低生活垃圾整体含水率(40%左右)。
低含水率不仅有利于提高末端的分选效率,同样会提升垃圾的低位热值。大连理工大学的研究表明,生物质垃圾分类率(即将湿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的比例)越高,剩余垃圾的低位热值提升的程度越大(分类率为20%/29%/39%时,剩余垃圾低位热值提升24%/36%/58%)。
低位热值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吨垃圾发电量,从而提升焚烧处理盈利能力。根据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和深圳固废处理工程实验室的有关研究,以深圳市2013年数据为基础计算,在餐厨垃圾回收率达到32.8%时(即深圳市厨余垃圾在生活垃圾中的占比从46.9%降低至15.4%),低位热值提升约11%,吨垃圾发电量将提高约30~40千瓦时。
进一步推算:从上述数据中可以得出,厨余垃圾占比每降低一个pct,吨垃圾发电量可以提升0.95~1.27千瓦时。按照我国一般城市厨余垃圾占比50%计算,假设垃圾分类流程可以完全分离出全部厨余垃圾,吨垃圾发电量可以提升47.64~63.52千瓦时;在厂用电占比为20%的情况下,吨上网电量的提升范围在38~51千瓦时之间;按照0.65元/千瓦时(含税)的上网电价计算,在厨余垃圾全部分离后,吨垃圾发电量提升带来的营业收入增量约为25~33元/吨;按照0.4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计算,在厨余垃圾全部分离后,吨垃圾发电量提升带来的营业收入增量约为15~20元/吨。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垃圾分类在提升吨垃圾发电量从而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时,一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入厂垃圾量的总量,从而影响整体的营业收入水平(可以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时明确保底垃圾量避免对营业收入的影响);另一方面,入炉垃圾低位热值的提升可能会导致其超过了焚烧炉的设计低位热值,造成热面布置不够、烟气超温等问题,进而发生锅炉能效降低、损耗加大等负面影响(可以通过锅炉的更新技改等手段避免问题发生)。因此,垃圾焚烧企业在享受到垃圾分类带来的吨发提升红利时,也需要通过适时的合同和技术调整,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源头控制,控制二噁英释放。
垃圾分类可以从源头上分选出氯元素及重金属等反应催化剂,再辅以焚烧过程中的精确温度控制,可以有效控制二噁英的释放。根据浙江大学和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研究,对经过分类和未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对比焚烧处理,在总输出发电量提升以外,国际毒性当量(I-TEQ)显著降低(从13.38 ng/Nm3降低至9.28 ng/Nm3,降幅44%),二噁英含量同样显著降低(从132.99 ng/Nm3降低至73.8 ng/Nm3,降幅达80%)。
实际上,日本在20世纪60-70年代大力推进垃圾焚烧行业发展时,由于焚烧比重较高且对入炉垃圾并不加区分,导致大气中二噁英严重超标。故日本在初期推行垃圾分类便是为解决该难题;而后期随着分类制度的发展,日本也最大限度的提升了垃圾资源利用效率。
2.3餐厨&厨余市场:
餐厨渠道理顺,厨余市场量增,盈利与否在于“监管”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概念:前者更为广义,是餐饮垃圾(主要来自饭店、食堂等)和厨余垃圾(主要来自家庭)的统称;但前期因为我国厨余垃圾并未单独收集,因此餐厨垃圾基本自于饭店、食堂等部门。
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十二五”期间才开始起步。餐饮业的蓬勃发展,也带来餐厨垃圾的不断增加,但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十二五”期间才开始起步。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新增餐厨处理能力3.44万吨/日,对应投资额183.5亿元(即每万吨/日对应的投资规模为53万元)。截至2015年末,全国已投运、在建、筹建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50t/d以上)约有118座,总计处理能力约2.15万吨/日;而根据E20环境平台的统计,截至2018年10月,我国已投运的规模化企业的餐厨垃圾处置规模为3.37万吨/日(另有0.59万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投运),要达到规划中的要求,仍有1.38万吨/日的处置规模需要再投运,按照53万元/(万吨/日)的餐厨项目投资单价测算,仍有73亿的餐厨投资需要在2019-20年完成。另一方面,如果到2020年我国的餐厨产能达到“十三五规划”要求的4.75万吨/日,按200元/吨的餐厨处置价格(暂不考虑餐厨垃圾处理产品的收入)计算,餐厨行业的年度运营规模有望达到35亿元。
正规餐厨项目面临盈利难题:收运数量少、收运质量低。
(1)收运数量少:想收却收不到,“正规军”吃不饱。
从2010年起国家陆续选取5批共100个城市作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城市,意在探索一条和国情相符的餐厨垃圾处理工艺路线,加快推进我国餐厨行业的发展。但是,从2016年开始进行试点城市验收之后,截止目前已有鄂尔多斯、呼和浩特等10个城市被撤销试点,整体建设显著滞后于预期。
表象原因是指标不达标,核心原因则是正规的餐厨处置企业根本收不到餐厨垃圾。根据规定,试点城市需新增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应达到实施方案设定目标的90%以上,但是在2016年进行第一批验收的33个试点城市中,仅有南昌、潍坊、重庆等6个城市通过验收。我们认为无法通过验收的原因有较大可能是新增产能不及预期,而企业不愿新建产能的原因是项目无法盈利,无法盈利的核心原因便是项目较难收到餐厨垃圾。
(2)收运质量低:“黑作坊”不禁,企业盈利能力较难提升。
影响餐厨垃圾项目盈利能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便是废弃油脂的收运量显著欠缺。餐厨垃圾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三个部分:垃圾处理费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和餐厨垃圾处理产品收入。在垃圾收费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项目的盈利来源主要来自政府补贴和处理产品收入。在政府补贴收入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处理产品(发电、生物柴油销售等)是餐厨项目重要的盈利收入来源,而生物柴油销售的核心原料便是生物油脂。
生物油脂利用收入显著影响项目盈利水平。我们假设两种项目运营情景(假设项目通过厌氧消化方式处理餐厨垃圾),情景一:项目收运处理一体,享受政府补贴200元/吨,同时通过沼气发电获得售电收入,以及通过生物柴油销售获得油脂利用收入;情景二:无废弃油脂利用。经测算,理想情况(情景一)下,项目回收期为6.7年;但情景二情况下,项目的回收期升至10.1年,已经超出一般项目可接受的投资回收期范围。
黑作坊的存在极大程度地影响了餐厨项目的盈利能力。据工人日报2019年4月报道,海口超六成餐厨垃圾“去向不明”,并没有流向正规经授权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的企业,反而流向了非正规企业或个人的“小作坊”。上述非法经营的“黑作坊”会通过低成本的处理方式将流入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转换为猪饲料和地沟油,再转卖给下游客户以赚取非法经营的利润,其低成本的优势也使得众多餐饮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交由其处理,而收不到废弃油脂的正规餐厨企业自然无法保障项目的盈利水平。而厨余项目的盈利能力同样将受制于此问题。
政策环境正持续改善,未来非法渠道有望减少,“正规军”盈利与否在于“监管”。《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早在2010年便已发布,但执行力度有限。近年来随着食品问题越来越多受到社会的关注,地沟油使用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善;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因为研究表明在我国发生的前21起非洲猪瘟疫情中,有多达62%的疫情与饲喂餐厨剩余物有关。在政策大方向已经明确堵死餐厨垃圾非法处理渠道之后,后续执行细则的出台。包括对餐饮企业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安、城管、安监、环保等多个部门共同协力营造良好的餐厨垃圾市场环境,将有望进一步堵死非法渠道,理顺餐厨行业的盈利模式。
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有望加速收运体系建设,同时也会带来新的厨余处置需求。在全程分类的目标下,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是核心任务,这也将进一步理顺餐厨垃圾的收运体系,打通餐饮企业的餐厨垃圾流向正规餐厨处理企业的渠道。另一方面,垃圾分类政策要求生活垃圾中的湿垃圾分开收运分开处理,将会带来厨余垃圾(即居民在日常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废弃下脚料或剩菜剩饭)的处置需求。我们将进一步测算垃圾分类带来的厨余垃圾处理市场空间的增量。
测算过程:
(1)假设人均的生活厨余垃圾产生量与人均收入挂钩,且在人均收入3000~5000元/月区间内厨余垃圾产生量最高,人均收入的进一步提升反而将降低厨余垃圾的产生(更倾向外出就餐,故厨余垃圾产量降低);
(2)根据46个重点城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常住人口,可以计算出各城市的年度厨余垃圾产生量(46个城市2018年的厨余垃圾产生总量为7364万吨,日均产生20.18万吨/日);假设产生的厨余垃圾在健全的垃圾分类系统下均送至正规的厨余垃圾处置企业处置,需要新增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投资为588亿元(截至2018年10月共有0.59万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产能,则需新增的产能为19.59万吨/日;单位投资按30万元/(万吨/日)测算);以收运+处置价格200元/吨财政支出支付项目运营,则新增的厨余垃圾运营空间为143亿元/年。
综上所述,垃圾强制分类利好餐厨垃圾处理领域:该类项目盈利的核心在于监管强度及附加值部分如生物柴油销售水平,垃圾分类有助于提升餐饮企业垃圾收运质量;增加厨余处置市场投资及运营需求:增量投资建设市场为588亿元,增量运营空间143亿元/年。
2.4再生资源:产业链利益重新分配,体系待完善
2017年中国再生资源回收总量2.82亿吨,同比增长10%,回收价值7550.7亿元,同比增长27.92%,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数量为9万多家,回收行业从业人员约为1200万人。根据《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到2020年,整个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有望达到3万亿元。
“拾荒者、小作坊”角色将被取代,产业链利益的重新分配。垃圾分类无疑将推动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此前,“拾荒者”多承担了垃圾分类职能,“拾荒者”可以将捡来或分来的可回收垃圾卖给“经销商”或“小作坊”,“小作坊”通过不规范的再加工手段,使再生产品流入不正规处置渠道,“经销商”则将垃圾卖给“小作坊”或“正规再生资源企业”。
随着垃圾分类制度的推进,我们认为:
“拾荒者”的角色将逐渐被政府或新业态从事分类的单位或企业替代;
“小作坊”通过供给侧改革,将会越来越少,资源再生逐渐正规化;
“经销商”承担一定社会库存任务,渠道透明化后,盈利将被压缩。
再生资源市场体量将因固废处置逐渐精细化程度而提升,但这更多取决于整个产业链体系的完善。基于我国现状,我们认为,这将是个长期过程。同时,体系的完善同样需要制度的可持续性,并需不断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和平衡。再生资源市场存量市场较大,同时规范正不断完善,未来行业空间有望不断释放。
因此,当前垃圾分类带给再生资源细分突出变化在于透明化、正规化,关键在于监管和统筹发展。
垃圾分类给生活方式带来市场变革
3.1厨房必备——厨余垃圾处理器市场将打开
厨余垃圾处理器(Food Waste Disposer,以下简称“FWD”)自1927年在美国发明以来,于2000年左右正式进入我国的家装市场,2001年10月,建设部还将其列为住宅装修的重点发展项目和推荐配套产品。家用的厨余垃圾处理器一般装在厨房水盆排水口下,可以将食物垃圾粉碎成细小颗粒后直接排入下水道并进入污水管网。
FWD在国外发展时间较长,但仍有部分问题制约其渗透率进一步提升。美国作为FWD的发源地,也是FWD规模化应用最完善的地区(渗透率达50%)。其他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的FWD渗透率也在10%以上。但是,由于食物垃圾经FWD处理后会进入排水处理系统,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会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污染物浓度等指标,所以包括日本以及欧洲的部分国家(丹麦、德国)因污水处理厂产能紧张、污染物浓度过高、污水管网有可能堵塞等风险因素的存在,叠加国外利用堆肥技术处理厨余垃圾应用较为成熟,故FWD并没有在上述国家和地区有着规模化的使用。
上述问题对我国影响较小,各地也已加大FWD推广力度。根据同济大学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分别对于上海和珠海两个城市的FWD使用影响研究,均得出较为相似的结论,即FWD的普及对城市污水排放总量的影响极小,不会给当地的污水处理带来额外的负担和影响(污水增量的占比都在3%以内,且都未超过各城市的富余容量);同时虽然FWD的普及会提升进水污染物的浓度,但升高后的浓度仍在设计处理范围之内,且主要增加的COD、BOD等指标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利好污水的脱氮除磷。
国务院早在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中提出“拉动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推广家庭厨余垃圾处理器等产品”的要求,北上深等一线城市同样出台了鼓励FWD使用和推广的有关政策,随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进,我们认为FWD在我国存在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价格太贵负担不起?并不是问题。根据在上海和珠海两个城市的调查研究,FWD使用后对居民经济上的负担增长十分有限,按照每个FWD单价3000元,使用寿命5年,每户三口计算,使用FWD后每个月用户家庭的支出增加仅为50元/(户*月)左右,虽然购买FWD的初始成本看上去较大,但实际对居民支出负担的增加十分有限。
市场空间广阔,小家电公司多已提前布局。根据我们的测算,按照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的方案,2020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根据国家统计局对46个重点城市2017年末总人口数据的统计,假设:其中有40%人口为城区人口,3人一户,同时假设2020年底渗透率有望达到10%,按每台FWD 2000元的单价测算,市场空间可达85亿元;如果考虑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根据城乡统计年鉴中全国城市2017年城区人口数量为40976万人,按照上述假设测算的市场空间可达273亿元。
目前在我国FWD市场上国际品牌和国内品牌平分秋色,口碑和销量较为出色的品牌主要有美国的爱适易(Insinkerator),我国的贝克巴斯等。国内的多家小家电公司同样在该领域有所布局(华帝、美的、荣事达等),其在价格上较上述品牌具有一定优势。FWD在处理厨余垃圾上有着使用便捷、节省时间、避免二次污染等多方面优势,未来随着垃圾分类制度的进一步普及,有望在我国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2“996”的无奈——上门回收,“拾荒者”失业?
垃圾投放定时定点——利好制度推广,苦了“996”。为了更好地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推广和实施,上海众多小区规定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即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早上7~9点,晚上6~8点),规定的地点(垃圾站,垃圾箱)投放正确分类的各类垃圾。垃圾分类制度的推行离不开“定时定点”投放,定时定点一方面有利于降低收运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成本和负担,同时统一时间和地点收运也会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升效率;另一方面也是一种通过“倒逼”居民使其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管理方法。哪怕在垃圾分类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健全的日本、德国等地,也同样采用定时定点的管理模式,通过对标成功经验也进一步印证了此举必不可少。但是对于“996”上班族(即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来说,其上下班的时间“完美”地错过了垃圾投放时间,即使他们有分类的意愿,也无法完成投放的行动。
从“易丢丢”到“易代扔”,为可回收物提供上门回收服务。“易丢丢”是2019年年初,由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搭建的网络废弃物回收平台,“易代扔”则是支付宝在上海地区新推出的“垃圾分类回收”专栏。上述两个网络回收平台均是通过互联网+垃圾分类的有机结合,通过上门回收的方式回收各类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可回收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上述两个网络回收平台只能提供可回收物的上门回收,即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等种类的垃圾并不在其服务的范围内。
上门回收从可回收物扩展至全部生活垃圾有望实现,国内对该类模式的需求较为强烈。如果对比国外和我国的人均居住和生活习惯,生活垃圾的上门回收在我国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国的城市住宅市场主要以多层和高层为主,和国外以独立住宅为主的居住模式有着较大区别,这也导致了我国居民在做好垃圾分类后出门投运花费的成本和时间要高于国外;二是我国生活垃圾中的湿垃圾占比较高且含水率较高,在夏天如果长时间放置会引发气味、细菌滋生等各类问题,因此我国垃圾投运的频率要高于国外。因此,我国居民对上门回收生活垃圾的需求要高于国外,这不仅是“996”工作族的无奈之选,也是“嫌麻烦”人群的最优之选。
但是我们认为成熟的商业模式是上门回收扩展至全部生活垃圾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为什么最先发展的互联网+垃圾分类的回收平台仅限于回收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可回收物?因为可以通过将其出售给末端的正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而获得收益。而如果将全部生活垃圾纳入回收系统,回收的干垃圾、湿垃圾并无再创造价值的能力,通过何种商业模式可以覆盖从传统的“拾荒者”转变为规范化的“正规军”所多出的人力和设备成本,是上门回收全方位扩展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其实也是众多想要参与垃圾分类系统建设,但难于获得盈利的企业所面临的困境。
政府的补贴和排污成本内部化或许在未来可以成为解决之道。政府端:通过补贴刺激特定行业的发展已经在固废产业链末端的垃圾焚烧细分中得到了印证:垃圾焚烧行业快速发展,处理产能迅速爬升,处理技术持续革新。而从长期角度来看,垃圾焚烧行业发展逐步成熟,产能快速爬坡乃至过剩的过程中,财政补贴的逐步退坡不可避免,那么未来便存在将对于垃圾分类的补贴在固废产业链内部平行转移至垃圾分类的可能。居民端:排污成本内部化(即垃圾计量收费制度)的全面实施有望从根本上改变固废产业链的发展模式,从原先的政策驱动逐步转变为真正的市场驱动,理顺产业链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