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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垃圾分类措施”动用“连坐法”:20%楼层不达标,撤除整栋楼层桶

发布时间:2019-06-17 16:35:55   来源:    浏览次数: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如果个人没有将垃圾分类投放最高罚款200元人民币,单位混装混运最高罚款5万元人民币,堪称“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


有的物业小区在执行“最严垃圾分类规定”时甚至动用“连坐法”。如上海瑞虹新城铭庭物业服务中心规定:规定期间内,如连续5天达不到干湿垃圾分类标准,经上门对楼层居民宣传1次,仍达不到分类标准的,将撤除本楼层桶;如1个月内本楼栋超过20%的楼层仍达不到干湿垃圾分类标准的,将撤除本栋楼所有的楼层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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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处垃圾分类案件近千件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13日,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93万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26万余次,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989起。下阶段将重点开展全过程执法查处,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6月底前指导服务全覆盖


充分依托社区基层党组织,以上海市全市5951个城管社区工作室为平台,加快构建居(村)委、业委、城管、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社区小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引导市民自觉分类、准确分类。6月底前,完成对全市1.2万余个居住小区的指导服务。


“最严处罚”涉及个人信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垃圾分类执法必要时将违法人的信息纳入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在检查过程中,将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外,依法将违法当事人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物业小区动用“连坐法”


上海瑞虹新城铭庭物业服务中心规定,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19日期间,如连续5天达不到干湿垃圾分类标准,经上门对楼层居民宣传1次,仍达不到分类标准的,将撤除本楼层桶;如1个月内本楼栋超过20%的楼层仍达不到干湿垃圾分类标准的,将撤除本栋楼所有的楼层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