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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生产谁回收、谁进口谁回收,新的欧盟电池法正式生效

发布时间:2023-11-16 17:53:41   来源:汽车商业评论    浏览次数:

电池在当今产业经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欧盟委员会实施欧盟绿色交易、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和新工业战略计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自2023年7月28日欧盟官方公示满20天后,新的《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EU Batteries Regulation,以下简称《欧盟电池法》)于8月17日正式生效。新电池法包含3个章节、96个协议和15个附件,共143条法规。核心点可概括为:谁生产谁回收、谁进口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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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池法》将对欧盟制造或销售的各类电池的设计、生产和废物管理产生影响。这项新的电池法扩大了生产者责任,要求对供应链进行尽职调查,以评估社会和环境风险,重点关注钴、天然石墨、锂和镍的供应。


《欧盟电池法》适用于欧盟市场上各类电池的所有制造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称作“经济经营者”);适用于在欧盟销售的所有电池,主要包括5类: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便携式电池、SLI电池(为车辆和机械的启动、照明或点火提供电源)以及LMT电池(轻型运输工具如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滑板车所用电池)。适用范围不受电池或原材料原产地的限制。



欧盟电池法的新变化


该法规的背景是欧盟委员会在2020年底提出的电池强制性可持续发展标准提案。


新的《欧盟电池法》为电池行业设定了长远目标,在四个关键领域引入了变化,并为可持续循环经济奠定了基础。通过覆盖电池的整个“碳”生命周期、供应链中实施尽职调查、引入标签和电池护照、提高收集率和回收率,促进更加环保和资源节约型的电池生产。


一、可持续性和安全性:碳足迹和有害物质限制。


所有容量超过2kWh的电动汽车电池、液态金属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都必须有“清晰可辨、不可擦除”的碳足迹声明和标签,其中包括电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可回收钴、铅、锂和镍的含量。


自2024年7月起,向欧盟市场供应电池的制造商必须标明其产品的二氧化碳足迹。这包括从材料提取到生产和回收的碳足迹。根据这些信息,将从2027年7月起设立电池的二氧化碳最大阈值。


到2030年12月31日,欧盟委员会应评估将碳足迹声明要求扩展至便携式电池的可行性,以及将最大生命周期碳足迹阈值要求扩展至容量为2kWh或以下的可充电工业电池的可行性。


此外,该条例还限制汞、镉和铅的使用。


二、供应链管理:尽职调查要求。


除中小型企业外,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电池的经济经营者都必须制定并实施符合国际标准的尽职调查政策,以应对电池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采购、加工和贸易中固有的社会和环境风险。


具体来说,经济经营者必须根据公认的国际标准,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尽职调查准则》,制定有关钴、天然石墨、锂、镍和其他基于所列原材料的化合物供应的尽职调查政策,并将其明确传达给供应商和公众。


三、标签和信息。


数字电池护照:电动汽车电池、LMT电池和超过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将需要“数字电池护照”,其中包含电池型号、特定电池及其用途的信息。也就是说,所有电池都必须有标签和QR码,详细说明其寿命、充电容量、性能、耐用性、化学成分以及有害物质和安全风险等详细信息,并显示“单独收集”标志。标签和信息要求将于2026年生效,但QR码要到2027年才需要实施。


标签变更:所有电池都需要有“CE”标志,以证明符合欧盟适用的健康、安全和环保标准。设备所含电池的标签应以清晰可见的方式直接贴在设备上。这改变了欧盟的现行做法,即标签贴在电池本身而不是整个设备上。


四、回收——废电池管理。


废电池管理主要包含生产者登记,扩大生产者责任,收集废电池,有关处理、回收、再利用和再制造的要求,提供报废信息,废电池的运输以及向主管部门报告等多个责任主体和环节的要求。将制定镍、钴、锂和铅的具体回收率。


欧盟理事会的一项后期修改规定,电动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应包括软件重置功能,以防经济运营者在准备电动汽车电池的再使用、再利用或再制造需要上传不同的电池管理系统软件。


这可能会导致某些风险,例如网络安全风险。因此,该条例规定,如果使用了软件重置功能,则原电池制造商不应对电池安全或功能方面的任何违规行为负责,这些违规行为可归因于电池投放市场后上传的电池管理系统软件。


该条例为每种电池设定了相应目标:便携式电池的回收率到2023年底达到45%,到2027年底达到63%,到2030年底达到73%;以及LMT电池的回收率到2028年底达到51%,到2031年底达到61%。


该条例还继续全面禁止填埋废电池。


所有废电池——包括 LMT、电动汽车、SLI 和工业电池,都必须由经济经营者免费为最终用户收集,无论有关废电池的性质、化学成分、状况、品牌或来源如何;以及规定新工业电池、可持续动力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中可再利用的可回收成分的强制性最低水平:锂和镍为6%,钴为16%,铅为85%。每块电池都必须注明所含回收成分的数量。


到2023年底,欧盟委员会将评估建立电池押金返还制度的可行性和潜在益处,特别是针对一般用途的便携式电池。


该条例还规定了最终用户的义务:最终用户应将废电池与其他废弃物分开,丢弃在生产商设立的指定的单独收集点;以及为了提高管理,《欧盟电池法》要求最终用户必须能够从使用的设备上拆下并更换所有便携式电池。LMT电池必须可以由独立的专业人员更换。自该法规生效起,经济运营者将有42个月的时间调整其产品设计,以适应这一新要求。


到2030年12月31日,委员会将评估是否逐步淘汰普通不可充电便携式电池的使用。


全球电池市场的基准


新的《欧盟电池法》有望成为全球基准,在规范电池可持续性、安全性和报废管理方面超越同类制度。


在美国,迄今只有华盛顿特区通过了一项法律,规定一次性电池和可充电电池的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加利福尼亚州成立了锂离子汽车电池回收咨询小组,旨在尽可能100%确保该州的锂离子电池在报废时,以安全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得到再利用或回收。


2023年6月,欧盟议员阿奇尔·瓦利亚蒂(Achille Variati)在投票批准新电池法时曾表示:“我们首次制定了涵盖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循环经济立法——这种方法对环境和经济都有好处。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强大的欧盟回收行业,尤其是锂回收行业,以及一个具有竞争力的整体工业部门,这在未来几十年对我们的能源转型和战略自主性至关重要。这些措施可能会成为整个全球电池市场的基准。”


《欧盟电池法》规定分阶段实施各项规则。


除尽职调查政策和报废管理外,经济经营者的其他义务将从2024年8月18日起开始适用。除例外情况外,有关电池合格评定程序的规则也将从2024年8月18日起开始适用。从2025年8月18日起,必须遵守与电池报废管理有关的规则。在2025年8月18日之前,成员国应制定适用于违反本条例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应有效、适度并具有劝阻作用。


据华泰证券分析,《欧盟电池法》对我国产业链或将带来三方面影响:


第一,碳排放的相关要求或将强制出口企业进行零碳转型,在生产技术上将向着高效低能耗、环保低碳等方向进行革新;


第二,有望倒逼国内回收体系完善,长期将带动国内产业链的绿色转型,推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回收要求趋严或利好已和海外厂商合作布局回收的企业;


第三,电池护照旨在确保供应链的透明度,出口企业将面临护照数据库建设、护照管理系统维护及国际统一标准构建等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