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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 | 《退役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等三项标准讨论会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23-11-13 17:31:37   来源:资源强制回收联盟    浏览次数:

为推动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开展碳排放核算、减碳绩效评估等工作,引导和规范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助力我国实现“双碳”目标,资源强制回收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联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南昌大学等科研机构,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等动力电池回收行业龙头企业,提出制定《退役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碳排放强度等级评定方法》《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绿色低碳评价方法》等三项团体标准。结合标准编写进展,11月10日下午,该三项团体标准的讨论会在线上顺利召开。

 

本次讨论会邀请到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秘书长黄进、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研究员张西华、瑞士通用标准服务行贺晗等专家,及武汉动力再生、赣州豪鹏、苏州博萃、广东邦普循环、中伟新材料、江苏华宏、北京赛德美、骆驼集团等动力电池回收企业代表。联盟副秘书长郭晓玲主持了本次会议。

 

交流讨论环节,参会代表针对三个标准适用范围、标准框架、指标设置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讨论。与会专家对标准内容提出了细致的修改建议,为标准内容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团标编制组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稿内容。欢迎行业相关单位参与到标准编制工作中来(标准参编与调研交流活动可联系联盟秘书处,联系方式见下)。

 

联盟秘书处联系人:

刘  洋,15210965158(微信同号),liuyang@atcrr.org

董  悦,18511280415(微信同号),dongyue@atcrr.org

姜佩琳, 18801275488(微信同号),jiangpeilin@atcrr.org

闫  慧, 18510333288(微信同号),yanhui@atcrr.org

 

标准情况:

1、《退役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退役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所参照基准线情景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温室气体减排量计算方法、监测要求和数据质量管理规则,以及减排量评估报告编制规则。

该标准适用于评估相关企业已实施且稳定运行的退役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生产线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也可为项目立项阶段的退役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项目提供参照。


2、《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碳排放强度等级评定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碳排放强度等级评定方法的基本原则、核算步骤与方法、企业碳排放等级评价方法,以及企业碳排放等级评价报告编制原则。

该标准适用于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碳排放强度等级评定,可为动力电池行业碳减排、可持续发展、产品循环利用、回收技术的分级和工艺流程的优化提供依据。


3、《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绿色低碳评价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绿色低碳评价的原则、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报告编制原则。

该标准适用于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绿色低碳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