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配套政策研究课题讨论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此次讨论会由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原副司长马荣,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六处处长于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郭玉文,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孙峙,联盟秘书长何叶,副秘书长曹国庆,新能源车企郑州宇通客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骆驼集团、宁德时代、河南利威、深圳恒创睿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浙江华友、张家港清研、北京赛德美、广东邦普、格力绿色再生、深圳乾泰等企业代表共同参加了此次讨论会,并围绕动力电池全产业链如何更好履行生产者责任制度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
2019年5月,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受相关国家部委委托,承担《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配套政策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联盟成立了由中科院环境所、中国环科院、珠海格力再生资源、赣州豪鹏科技、浙江环宇循环公司组成的课题小组,开展了课题的研究工作,形成了《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配套政策研究报告》初稿。此次讨论会旨在邀请各方专家学者及相关企业代表,进一步探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落实方式、讨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目标及具体分解落实方案,完善统计核查方式与评价准则。
讨论会现场
讨论会伊始,主持人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何叶首先向大家介绍了与会来宾及本次联盟承担的课题项目整体情况,对动力电池生产、回收利用及新能源车企等的积极参与表达了感谢。
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何叶
马司长在课题相关背景介绍中提到,动力电池是一个新兴领域,如何应对未来大批量退役动力电池可能带来的安全与环境隐患,具有极大的挑战性。除了征信、科技、质检、商务、交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制定配套政策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整个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都应该积极参与进来。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原副司长马荣
随后,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曹国庆对课题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曹秘书长首先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现状入手,通过分析动力电池回收的实际情况,发现其中存在退役电池价格不可控、运输成本过高等问题;随后从回收网络建设、退役动力电池包装、如何安全运输、相关技术路线、责任主体划分等方面,介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的情况。
他通过梳理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领域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及发布的标准,提到当前电池回收领域缺乏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约束,急需设立相关监管平台;在国家层面,亟待制定废旧电池管理办法,并呼吁应配套财税政策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在标准方面,动力电池领域各类已发布或制定中的相关标准已超过120个,联盟一直积极参与相关国标、行标的起草及协助工作,致力于推动企业参与团体标准的工作,标准作为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现阶段仍存在诸多不足,我们仍需大力推进标准体系框架完善的工作。
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曹国庆
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鲍伟在企业代表分享环节中,介绍了华友在这两年关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实践情况,并谈到对于再生利用企业来说,履行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应关注绿色智能制造、安全监控防护、制定规范标准、精确溯源系统、具备领先的核心技术与完善的回收体系等几个方面。
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鲍伟
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小勇结合新能源整个产业链企业的发展情况,对责任延伸制度承担的主体对象定位车企表示理解,但结合实际市场运营中回收企业常常收不到电池的客观现状,提到首先车企和上下游企业应加强合作,特别是需要推动回收网点的建立工作;其次,应积极推动减少电池规格的种类数,从源头上减少后续梯次利用、回收利用的困难;最后提到锂电池的危废定位,现阶段还暂时没有出台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更多的需要大家的“自觉”,相比国外我们技术其实具有优势,只是环保投入的比例还很有限,需要相关企业的带头榜样力量。
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小勇
张家港清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郧从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系统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及再制造的实践的角度,分享了梯次利用行业发展现状与遇到的瓶颈,探讨第三方在这个环节中可发挥的作用,同时提到我们现有标准的数量过少、质量不高,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案下,梯次利用模式在现有基础上应该还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张家港清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郧
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李宗法结合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应承担的角色定位,分享了利威新能源在生产者责任延伸体系上相关方面的布局及工作进展,重点介绍了回收网点的建设及溯源信息管理情况,并对未来动力电池回收模式提出相关建议。
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李宗法
在互动交流环节,各位专家及参会企业代表积极参与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讨论会现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六处处长于洁在发言中提到,选择评价的方式手段具有很多实践案例,应用在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履责情况可操作性强,但评价模式还有待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讨论,评价指标体系的条款建议区分主体,针对不同领域采用不同的评价体系更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六处处长于洁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郭玉文认为除了着眼于退役电池中有利用价值的部分,低附加值或者没有太多的资源回收价值的动力电池该怎样规范处理,其社会意义更加重大,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配套制度的研究在这一方面应加以细化。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郭玉文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孙峙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情况谈到,不管是生产者责任延伸还是其他相关政策制度制定,核心还是要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现阶段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边界模糊,评价体系的最终目的是能推选出有引领性的企业,除了现有考虑的评价内容,也应对产业链发展、辐射范围、技术装备等方面进行考量。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孙峙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刘子瑜在交流中提到针对电池回收中渠道、价格、流向状态、数据可靠性比较混乱的现状,建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责任可落实,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要对卖出的电池负责,加强和回收企业的合作关系;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金科结合合作车企宇通具体年度装机量数据,谈了企业发展现状,并提出想深度参与梯次利用的希望;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李冬杰在发言中提到新能源车报废必须由具有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来处理,现阶段动力电池拆解并没有相关强制要求,关于拆解后的电池流向跟踪情况应该加以进一步讨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夏月富提出能否参考铅酸电池回收中的处理相关办法,来解决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关问题,同时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售后总监方峥杰结合售后服务的情况,探讨关于退役动力电池产权归属情况是否应加以界定,从而达到规范回收流通的目的;深圳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张涛提到国外的运营模式是否能够加以参考,更重要的是亟待解决技术瓶颈,能否有更好的政策方案引导技术提高,珠海格力绿色再生资源研发中心主任王九飙介绍到作为刚刚踏入领域的企业,希望政策上应尽力规范行业标杆企业,让良好的运营模式能尽快推广。
企业代表交流观点
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刘子瑜,右: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金科
左: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李冬杰,右: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夏月富
左: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售后总监方峥杰,右:深圳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张涛
珠海格力绿色再生资源研发中心主任王九飙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原副司长马荣在总结发言中提到,评级体系的建立有推动意义,但需要进行分类评价,不同类型企业采用不同的评价体系,动力电池的回收主体,车企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责任应进行明确界定,第三方核查应该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完善工作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注定是一个漫长的攻坚战,我们各方理应有信心,方能不断迈上新台阶,开辟出新境界!